第六輪院舍員工強制檢測周四開始 須於下周六前完成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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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昨(25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的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2月7日至20日期間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本周四(28日)至下周六(2月6日)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及程序,進行關於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PCR)檢測,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港府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在1月28日至2月6日期間接受新冠病毒檢測。(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院舍員工可選擇到社區檢測中心、臨時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接受免費病毒檢測服務;或透過院舍經營者自行安排由醫護人員或受過訓練的人員採集樣本,並於認可化驗所進行檢測;或由員工自費自行安排於認可化驗所進行檢測。

社會福利署指出,社署及衞生署會發信通知各院舍有關安排及要求,院舍應提醒員工必須妥為保存載有檢測結果證明的電話短訊通知或檢測結果報告。而院舍經營者必須備存有關員工在政府指明的時段內接受指明檢測的記錄及結果,並須配合社署核查主任(強制檢測)於院舍內執行《規例》的相關工作。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四級罰款(則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1月25日凌晨 佐敦受限區域封區令解除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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