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瞞騙遮仔會借貸45萬 稱因工作及生活壓力 靠賭博減壓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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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長承認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借貸時,訛稱未有任何貸款,涉在3年間騙取逾45萬元,惟事實上他當時欠其他財務機構達121萬元。他今日(26日)在東區法院承認欺詐罪及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警長求情時解釋,因為工作壓力,以及照顧患病妻子感到壓力,並靠賭博減壓,才會犯下本案。雖然裁判官為警長索取報告,但明言很大機會將他判監,其案押後至2月9日。與他同案的一名退休漢,亦承認收受賭注罪

兩名被告:李鴻發(51歲,警長)、余泉堅(72歲,退休人士)。李原被控4項欺詐罪及2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但他承認其中4罪,其餘2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而余則承認2項收受賭注罪。

李承認在2016年至2019年間,訛稱在其他財務機構並無貸款,令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逾45萬元的貸款,以及就賽馬向余下注;余則承認收受李就賽馬的下注。李的案件將於2月9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而余的案件將於2月16日判刑,期間會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借款時未披露仍欠兩機構121萬

案情指,李在1988年加入警隊,2008年晉升為警長,而他為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社員。他分別在2016年、2018年及2019年向遮仔會訛稱他在其他財務機構並無貸款,令遮仔會向他批出逾45萬貸款,但事實上他在有關時段在其他財務機構仍有貸款,其中在2018年,他向遮仔會貸款時,仍欠亞洲聯合財務及星展銀行達121萬元。

因工作等壓力賭博減壓

辯方求情指,李已服務警隊32年,期間2008年因良好工作表現,獲晉升為警長。辯方解釋,李因為工作壓力,以及照顧患病妻子感到壓力,並靠賭博減壓,因此才犯下本案,李在去年7月已全數償還貸款。

一直患有心理問題

辯方指,李一直患有心理問題,若他被判拘禁式刑罰,可能會令其情況轉差。辯方又向法庭呈上警方發給李的嘉許信,及其家人、同僚為他撰寫的求情信。

辯方續指,李申請貸款時,會扣掉仍欠遮仔會的貸款,每次實際所得只有約3.6至3.9萬元,而且遮仔會非政府機構,李不算欺騙僱主。辯方亦透露,李會因事件失去200萬退休金及每月1.5萬元長俸。

案件編號:ESCC18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