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早前在油麻地果欄,發現有人疑用低價車厘子,冒充澳洲塔斯曼尼亞出產產的車厘子出售,一名41歲內地女子被捕後,再發現約196盒冒牌車厘子,內地女子在九龍城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出售偽造商標貨品等4罪。裁判官判刑時指,車厘子是港人喜愛的水果,涉案牌子亦受人港人喜愛,無良商人用冒牌貨代替牟利,對消費者不公,但被告返工兩天,連僱主是誰也不知,並要「攬拪上身」,獨自承認擔責任,最後判她入獄2個月。
被告陳美娜(41歲,售貨員),持「探親簽注」來港。她承認一項製造偽造商標貨品、兩項為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而管有偽造商標貨品,及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等4罪,涉及的車厘子市值約8萬元。
果欄臨時店舖外賣冒牌車厘子
案情指被告在本月4日,在油麻地石龍街地下一臨時店鋪,出售應用偽造一盒商標「43° SOUTH」的車厘子。被告又管有印上上述偽造商標的68盒車厘子,及在一店舖內,管有127盒相關車厘子。被告獲准今年1月12日至今年4月12日期間,以訪客身份留港,但違反入境處規例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
月領14400綜援稱要幫補家計
被告求情時稱,她與丈夫育有3名子女,丈夫因疫情失業,全家靠14,400元綜援維生,因臨近新年,被告遂找工作幫補家計。惟裁判官不禁稱:「有1萬4千綜援,生計好差咩?唔明點捉襟見肘。」又指出被告聘用了私人律師代表求情。
鄭官在判刑時指,車厘子是港人喜愛的水果,涉案牌子亦受歡迎,無良商人的行為對消費者不公道,但未能得悉被告如何被聘用或誰是僱主,被告返工兩天,僱主是誰也不知,卻要獨自承擔刑事後果,考慮她認罪可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後判她入獄2個月。
案件編號:KCCC 407/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