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毀優品360判更生中心 官指破壞如傳染病 斥號召者罪大惡極

撰文:李慧娜 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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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優品360多次遭人破壞,有次葵涌分店有次遭滋擾時,警方拘捕了7名男女,一名18歲的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毀壞,案件今日(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事發時的破壞行為一浪接一浪,又指他們破壞背景和理念不同店舖,行為猶巾如傳染病「將病毒傳染出去」,不排除被告是「受感染」,惟受感染的「動手者」的刑責亦不能看輕,直指被告紀律鬆散,需要更生、重回正軌,須判入更生中心,並要賠償1134.5元。

被告林天樂(18歲,學生)承認於前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574A號舖「優品360」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

辯方指被告仍想貢獻社會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本性善良、孝順,打算日後成為物理治療師,事發時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愚蠢、衝動犯案,他仍想將來貢獻社會。由於被告下年將要應考文憑試,望法庭可判處社會服務令,讓他可繼續學業,他還押3周已受到教訓,不會重犯。

在家看新聞的市民也感不安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事件因有人不滿涉案店東的個人理念及立場,並在網上號召市民到場進行搗亂及破壞,直言行為不但財物或生意損失,更令店員受驚,甚至會令連安坐家中看新聞的市民感到不安,行為無法無天。

香港多區優品360遭人刑事毀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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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人出口 笨人出手

羅官續指,當時的破壞行動一浪接一浪,如同傳染病,發起號召的人固然罪大惡極,但「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動手的人角色也很重要,不然縱使出口的人如何美化、英雄化行為,沒人動手也無法成事。

他又反駁辯方的說法,指被告在家人、師長和同學的支持下成長,形容是「踏上正常的成長道路」、環境幸福,又指被告干犯罪行明顯是紀律出現嚴重問題,需要考慮更生,令他重回正軌。他又指,感化、社會服務令和勞教中心三份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或進入更生中心,認為前者着重工作性質,未必能針對紀律操守,有欠全面,遂決定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WKCC31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