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霸嗎拉麵」、「風雲丸」10名前員工 涉串謀盜竊27萬元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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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的經理、廚師及侍應等10名前僱員,他們涉嫌串謀盜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最高共約27萬元,並行賄受賄以縱容該等挪用公司款項勾當。

10名被告為佳偉餐飲有限公司前僱員,該公司經營「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拉麵品牌;而其中一名被告為前助理營運經理,負責巡查「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及「風雲丸」尖沙咀分店的整體運作。

廉政公署指,10名被告均為佳偉餐飲有限公司前僱員,包括前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前店長吳偉濤及兩名前部長林廷峯及林穎思;其他涉案的員工包括高級廚師、廚師、侍應及兼職侍應,年齡介乎21歲至41歲。

涉於將軍澳分店挪用22萬及尖沙咀分店挪用4.5萬

他們共被控12項罪名,即三項串謀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其中九項控罪涉及有被告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在「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逾22萬元,並行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此外,有三項控罪涉及有被告與於2018年8月至11月期間,在「風雲丸」尖沙咀分店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達4.5萬元,並受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

廉署起訴「霸嗎拉麵」、「風雲丸」10名前員工,他們涉串謀盜竊27萬元。(資料圖片)

涉嫌以口頭向廚房員工「落單」

根據公司政策,員工須將顧客的點餐輸入一個電腦系統,並且不得向廚房員工口頭「落單」。其中一項控罪指,店長吳偉濤及部長林廷峯,與其他6名員工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一名佳偉餐飲時任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另外三項控罪及四項控罪指,部長林廷峯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分別向上述總廚提供賄款共6000元,及向廚師呂健誠提供賄款共9000元,作為對方縱容他從收銀機偷竊現金及按該分店廚房員工所接的口頭食物「落單」照辦的誘因或報酬。

助理營運經理受賄縱容偷竊

至於在「風雲丸」尖沙咀分店,店長吳偉濤與部長林穎思及兼職侍應馬君彤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上述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而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店長吳偉濤接受賄款共4000元,作為縱容吳偉濤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下周二(3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