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認以鐵枝毀旺角中旅社 求情稱湊熱鬧參與公眾活動 還柙候判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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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晚,有市民上街示威,多區發生衝突,翌日凌晨有人破壞中旅社旺角分店,一名少年事後被控,案件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控方修訂控罪後,少年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裁判官將案件押至3月17日判刑。同案另一名侍應被告則否認抗拒警務人員罪。

被告李熙駿,18歲,學生,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修訂控罪後,李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指他於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窩打老道72號附近手持一支長約115厘米的鐵枝。

求情稱現場湊熱鬧

辯方求情指,李當晚為湊熱鬧隨他人參與公眾活動,到場才知有人打算損毀財產。他無意與人發生肢體衝突,鐵枝是現場的人交給他,並非其預先攜帶。

李本來獲准保釋,但早前因晚上外出踩單車違反宵禁令,遭撤銷擔保,至今還柙3個月。辯方指,被告守法意識或不夠強,還柙令他有機會反省,現已有悔意。

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至本月17日判刑,等候索取其背景報告,勞教中心、教導所和更生中心的報告。

同案另一被告否認拒捕

至於另一被告李駿昊(20歲,侍應),則否認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抗拒一名督察譚健燊執行職責。

案情指李駿昊於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窩打老道 65 號外遭警員截獲,期間一直搖動身體,使警員難以制服。辯方質疑譚健燊的記事冊內容,與庭上證供不相符,案件將於明天(4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246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