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遊行衝突|5人罪成入獄7周至7月 武術運動員鄺淯銘判囚拭淚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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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有示威者和警方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示威區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其中5名涉當日事件的男子,被控阻差及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今(10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全部被告罪成,又稱若輕判被告控方或會上訴,故全部判囚,阻差的被告囚7周,非法集結罪成的4人則入獄6至7個月,當中包括香港武術隊運動員鄺淯銘,他在裁定罪成及聽取其律師代為求情時一度拭淚。

當日衝突控13人8人已認罪

控方就本案共起訴13名男子,其中8人已認罪,法庭今處理否認控罪的5人。5名被告:溫鎮豪(31歲,電腦技術員)、王洛鈞(23歲,無業)、鄺淯銘(23歲,無業)、曾泳祥(31歲,學生)和廖德輝(43歲,文員)。被告溫鎮豪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其餘4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溫涉阻警拘捕另一男子

裁判官鄧少雄裁決時稱,有作供警員指2019年6月10日凌晨,有白衣人向警員投擲水樽,警員使用警棍欲捉拿該白衣男子時,一名身穿綠色上衣和灰色長褲的人抓住該警員右臂,令白衣男逃脫。辯方質疑綠衣人並非被告溫鎮豪,且認為有關行為不是阻撓警員。惟裁判官比對影片及控方呈上的衣物證物後,認為溫是片中綠衣人,且其動作一氣呵成,明顯刻意阻撓警員,令警員失去追捕疑犯的機會,故裁定溫阻差罪成。

2019年6月9日的反修例遊行有大批市民出席,至晚上有部份人士未有離開,並與警方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另4人築人鍊鼓勵他人加入

而4名涉非法集結罪的被告,他們當日均有拉倒鐵馬,並和其他人組成人鍊移動,又鼓勵他人加入。認為影片顯示的4人是案中的被告,故亦裁定他們全部罪成。

教練指鄺有能力在國際賽為港爭光

辯方求情指,涉非法集結的被告鄺淯銘,是香港武術隊運動員,鄺曾於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獲金牌,並在世界武藝大師賽獲銅牌,教練指他有能力在世界賽和亞運為港爭光,惟其運動員生涯或因而要被迫終結,鄺淯銘在庭上拭淚。

官稱輕判換來上訴得不償失

裁判官判刑時稱若被告被輕判,萬一控方上訴,各人可能得不償失,考慮到溫阻差時沒有預謀,亦沒有導致警員受傷,判監7星期。

涉非法集結的4人,犯案時無刑事紀錄,其中鄺淯銘過去多年夢想、努力付諸東流,寬減刑期多1個月至6個月,其餘3人被判監7個月。

案件編號:ESCC182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