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選|李予信何啟明等3人可保釋 全案共11人准保

撰文:李慧娜 黃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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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47人疑參與「35+初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獲批保釋的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因律政司覆核而繼續還押,高等法院今日(15日)處理4人的案件,高院法官杜麗冰最後只撤銷張的保釋,其餘3人均准以原有條件擔保。案件總計有11人獲准保釋,是國安法的案件中首次有人准保。

準爸爸張可森成了今天唯一未能離開法庭的被告,他在庭上的公眾席見到剛懷孕的妻子時不住飛吻,離庭前更拉下口罩向妻高叫:「我愛你。」張妻淺笑回應,惟也難掩失望之情。相反最後一名獲准保的被告李予信,散庭後與律師傾談時露笑顏。

案件獲准保釋的11名被告及各人的保釋條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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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森保釋被撤向妻高叫我愛你

法庭今早9時半起先處理張可森的保釋覆核,張的妻子剛懷孕,上次上庭時有趁機會向張展示孩子的超聲波照片。張今進庭時望見其妻及親友,有點頭並向妻子飛吻。惟法官聽取控方雙方的陳詞後,接納控方的覆核申請,並撤回張的保釋,張須繼續還柙。張進入羈押室前拉下口罩,向妻子高叫「我愛你」道別。張妻之有到羈留室探望,並由親友陪同離開。

張可森妻子離開法院時,面上難掩失望之情。(黃穎津攝)

李予信獲保釋露笑顏

法庭在早上11時前始處理何啟明的保釋覆核,當中亦有作過小集,法官在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在約中午12時判駁回律政司的申請,何啟明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杜官之後在午飯前後聽取另一名被告施德來的申請,最後亦准許施保釋。杜官在下午3時左右開始處理李予信的申請,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亦駁回律政司的覆核,並准李予信保釋外出。

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最後一名獲准保釋的李予信,休庭後與律師傾談,他拉下口罩並,並露出笑顏。散庭後,李予信及何啟明的家人亦有到高院的羈室稍作停留後離開。

今早已獲保保釋的何啟仁在下午五時才才離開,另兩個今午才獲批保釋的施德來及李予信,則於傍晚約7時44至50分先後離開,並乘私家車離開。

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由左至右)入夜後先後從高等法院離開。(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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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覆核後4人擔保被撤

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批准15名被告保釋外出,律政司原本稱會覆核所有人的擔保,並要全部人繼續還柙,後來律政司決定放棄覆核楊雪盈等4人的保釋,之後分3批覆核餘下11人,最終只成功覆核其中4人。律政司的保釋覆核完成後故本案共有11人獲得保釋,36人須繼續還柙。這案是首國安法的案件中有人獲准保釋。

4人經律政司覆核後被撤保釋。(詳看下圖)

另有32名被告不獲保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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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控罪指,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而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HCCP116、115、112、1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