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選|11被告還柙下周再訊 張可森妻趁機向張示超聲波照

撰文:李慧娜 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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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47人疑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周四晚批准其中15人保釋,律政司即時申請覆核。律政司昨日放棄覆核其中4人,林景楠、劉偉聰、楊雪盈及呂智恆昨已准保釋離開,餘下的11人,今(6日)在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司法機構安排11名被告分3個時段聆訊,並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

杜官早上十時處理頭3名被告的案件時已明言,為想讓控辯雙方律師有足夠時間準備,會把案押後至下周四(11日)及六(13日)處理,她又稱雖然明白各被告想盡快獲釋,但不想倉促決定,故暫不會向被告批出臨時保釋。

最後所有聆訊在下午約3時左右完成所有被告的提訊,全部11人繼續還柙。

11名將於下周四及六進行保釋覆核聆訊的被告及他們原獲准的保釋條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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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相信載著被告的囚車陸續駛離高等法院。

囚車駛離高等法院,在場仍有不少支持者。(張嘉敏攝)

【15:41】元朗區議員林進於庭外稱,伍健偉的精神有好轉,但天氣較冷不夠衣服,代伍多謝公眾關心,希望公眾繼續關注47名被告情況及其他案件。

【15:26】多名警員進入太古廣場,沿路廣播稱市民違反限聚令。

伍健偉向公眾席飛吻畀心心

【14:57】法庭下午處理伍健偉、郭家騏、柯耀林、李予信的案件,伍健偉出庭期間,曾向公眾席飛吻及「畀心心」。杜官開庭後給予4人相同指示,4人在正審前要繼續還押。有辯方要求法庭指示原審裁判官蘇惠德,盡快頒下批准保釋的理由,法官指裁判官多半只會提及批准與否,以及保釋條件,認為只可以現有資訊作出處理,因此也未作相關指示。全部11人的案件已處理完畢,全部需繼續還柙。

有市民等候入庭收限聚令告票

【14:00】第三節聆訊原定於下午2時半開始,於約1時50分,警員用橙帶圍封於法庭外天橋等候聽審的市民,並將他們以四人為一組分隔,要求他們出示身分證,警員其後叫咪指他們違反限聚令,以限聚令票控他們。有持票候補聽審市民稱,與另外三位同被票控的人士互不相識,批評警方做法不合理。

手持旁聽候補票的吳女士稱,當時等候候補旁聽,獨自坐在天橋上喝水,其後就被警員用橙帶圍封及票控。

【12:04】剛懷盈的張可森妻子,在聆訊時,疑手持胎兒的超聲波照片,並在散庭後在張可森進入羈押室前向張展示,張微笑點頭回應。

張可森妻子。(張嘉敏攝)

譚文豪等4人案有同樣安排

【11:57】法庭11時半過後處理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的案件,提堂聆訊期間突解僱代表律師的譚文豪,今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杜官在4人的案件中作同樣指示,並稱希望控方在正審前提供所有會在庭上播放的片段及錄音,並把4人的案件押後至下周四或六處理,各人須繼續還押。法庭已完成涉及4人的案件,並會在下午2時30分再開庭處理餘下的案件。

【11:13】警方突然於政府合署連接高等法院的天橋,以限聚令驅趕在場停留的公眾人士,並一度拉起封鎖線。

官明言暫不會批臨時保釋

【10:54】辯方要求在正審前容許被告暫時擔保外出,法官稱雖然明白被告想盡快獲釋,但法庭不想在倉促作決定,認為在下決定前要先了解雙方呈遞的文件、理據等,表明不會在此階段批臨時保釋。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均須繼續還柙,三人的案件已處理完畢。法庭將會在11時半再處理另4名被告的案件。

【10:45】十時許陸續有公眾人士到達法院外等候入場聽審,包括昨晚獲保釋的呂智恆與母親,有公眾人士上前與呂智恆聊天及擁抱,更一度激動流淚。

大批市民一早已到高院門外排隊等候入庭旁聽。(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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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准報道程序但只限今天

【10:40】法官又指,為了達致公正,會給予雙方時間作準備,並在下周四(11日)及下周六(13日)展開正審聆訊,提議律政司應在周一提交誓章等文件,而辯方要在下周三作回應。

【10:10】高院開庭處理其中3人的案件,被委任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杜麗冰她表示,她收到傳媒查詢,決定在今日聆訊撤銷保釋報道的限制,但亦只限於今日聆訊,為保障被告的利益及日後程序的公正性,正審聆訊仍會維持報道限制。

多名被告今早上囚車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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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盈有到庭旁聽

早上約9時多,陸續有聽審的公眾人士及家屬入場,包括昨晚獲保釋的楊雪盈、施德來太太及張超雄等。

第一節聆訊原定於早上10時開始,有約50名公眾在外輪候候補聽審,包括陳家洛、民協前副主席譚國僑。譚國僑稱,據律師了解今日未必能作正式提訊,或要求押後提訊,以提供更多資料進行提訊,各被告或要繼續還押。他對此感到不開心,認為保釋與否不影響案件最終的判決結果;他稱各被告保釋條件嚴苟,不明白為何不容許他們作保釋。他又稱現時家屬均未能確定被告的情況,「好多嘢都做唔到,要確定佢哋情況先做到。」

律政司早前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申請覆核保釋決定,而根據第9I條,一旦政律政司出申請,裁判官必定要還押有關人士,故在前日獲批保釋的15人仍被關押,而其中4人昨日因律政司放棄覆核而獲釋。

4名昨已獲准保釋。(詳看下圖)

32名不獲保釋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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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控罪指,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而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案件編號:HCCP110-1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