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補習老師涉補習中心非禮8歲女童 案押後至4.17日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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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補習老師涉於補習中心內非禮一名年約8歲的女童。案件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4月17日,以索法律文件及意見。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第一、第二證人及與控方第三證人談及案情。
被告黃土生(57歲,補習老師)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灣仔灣仔道165 號至 171 號樂基中心3樓的補習中心內,三度猥褻侵犯約8歲至9歲的女童X。
案件編號:ESCC39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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