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積犯補習課上非禮6歲女童 判囚2年 官指性罪行查核明顯存漏洞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曾因性侵犯兒童而被判監5年2個月的男子,出獄後到社區中心當義務補習老師,並在課堂上伸手入一名6歲女童的裙內,卻被同場另一名女導師察覺異樣揭發。男導師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今(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斥被告眾目睽睽之下非禮女童,可見他完全無法控制其性衝動,認為他重犯機會相當高,終他入獄2年。法官又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不涵蓋私人補習及志願工作者,認為明顯存在漏洞,望當局將範圍擴至躼有涉及兒童的工作。

被告程家倫,35歲,承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2日犯案。庭上透露,被告於2015年曾干犯同類案件,涉5項非禮、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8罪,被判囚5年2個月,他於2018年出獄。

被告程家倫曾因非禮兩女童而入獄,出獄後再非禮6歲女童,被判囚2年。

犯案時只心存僥倖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8年出獄後,曾嘗試從事不會接觸女童的工作,報讀建造業議會的地盤管工課程,後來因患燥鬱症而未能完成課程。被告此後曾嘗試自殺,幸而獲救。及至2021年9月,被告獲醫生減藥,病情有好轉。被告案發時非刻意找機會接觸女童,只是心存僥倖,以為從事義務導師不會與女童獨處,遺憾地最後還是再犯。

X案發後交友方面有困難

法官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X案發後初期情緒較為波動,交友方面有困難。另X對非禮事件避而不談,但沒有明顯心理困擾。

被告患有雙重人格障礙

至於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指他有戀童癖,2018年診斷出雙重人格障礙,還押時情緒穩定。被告在前案服刑完畢後、接受監管期間,他對青少年仍有性幻想。報告更指,被告長期對青春期女性有性衝動,有非常高的性罪行重犯機會,強調他日後不可在任何情況下與未成年兒童有接觸。

眾目睽睽下仍無法控制性衝動

法官續指,被告案發時為6歲女童X的導師,犯案屬違反誠信,他更在其他學生及女導師在場,眾目睽睽下仍非禮X,可見他完全無法控制自己的性衝動。被告非禮X的時間亦非短暫,雖然X未有明顯心理創傷,但事件導致X難結交朋友,對她的影響極為深遠,考慮到被告有相當高的重犯機會,曾接受12個月的性罪行相關課程但成效不大,終判被告囚2年。

現行性罪行查核存在漏洞

法官判刑後就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守則提出關注,指守則列明該機制的目的是,避免有前性罪犯在應徵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時故意隱瞞其過往的案底,從而騙取僱主的信任,並且透過工作接觸再次侵害兒童。惟該機制屬自願性質,且不涵蓋私人補習導師及志願工作者。法官認為現行守則明顯存在漏洞,望當局將範圍擴至所有涉及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工作,不論有薪或無薪,以防止如被告般不能自制的人再犯案。

被告過往曾非禮兩名女補習學生

翻查資料,被告於2011年,亦曾犯相類案件,被告當時透過社福機構,為學童提供上門補習,被告獲安排為當時6歲及7歲的女童補習時,對兩人上下其手,撫摸她們的胸部及私處,其中一名女童曾於整節補習課堂中都遭被告伸手入上衣內摸胸,另一女童則曾遭被告摸私處約10多分鐘,及遭被告拉開衣服影裸照。警方調查該案時,在被告家中搜出逾18萬張兒童色情照片,及813個影像片段。被告於2015年認罪並判囚。

案件編號:DCCC 1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