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擬建國際創新中心 城規會維持原判 用地為「未決定用途」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香港大學計劃在薄扶林道興建國際創新中心,佔地4.72公頃。城規會今日(14日)公布,完成考慮大綱草圖的修訂建議及所作出的進一步申述後,決定維持先前決定,將有關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國際創新中心」地帶,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作為過渡性安排。
邀港大於3個月內向城規會匯報 期望校方與社區加強溝通
城規會認為,現階段維持決定,把用地劃作「未決定用途」地帶是較審慎的做法,讓港大有時間重新檢視國際創新中心的發展計劃、評估相關技術,包括施工和營運階段可能造成的交通影響、進一步諮詢當地社區,以及在合理時間內提交修訂方案供政府和城規會考慮。
在討論過程中,委員認為,有必要促請港大在合理時間內,確定國際創新中心的發展方向,同意邀請港大於三個月內向城規會匯報項目的最新發展,包括選址決定及詳細理據、項目發展時間表,以及與持份者的溝通進展。委員亦重申,與持份者進行有建設性交流十分重要,並強調期望港大加強與社區的溝通。
城規會表示,今天會議審慎考慮1,861份進一步申述,備悉反對意見主要關於「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劃設、該用地是否適合設立國際創新中心;及程序事宜。
城規會指,從政府律師獲得的法律意見確認,將用地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以局部順應有關申述,符合法理依據。至於劃設「未決定用途」地帶的目的,是讓港大有機會重新審視有關用地及薄扶林區內外其他可能選址的適切性,並考慮持份者,包括心光學校和薄扶林區內居民的意見。至於委員認為處理進一步申述的過程並無程序不當,包括遵循《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所載的行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