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督察涉警署內非禮女同事 事主覺被有力度掃臀 並感覺到體溫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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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見習男督察涉於2023年至2024年間,在元朗警署及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分別非禮和襲擊三名女警。他否認非禮和普通襲擊三罪,案件今(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女事主作供,指案發時站在警署的走廊檢查獲提供的政府手機,突感到臀部被人用手背掃了一下,並形容被觸碰時感到壓力和力度。她隨即大嗌,回頭一望,見到一名身穿白恤衫的長官經過。她指,因第一次遇到同類事件,來不及反應,沒有即時追問該名長官,但獲告知該名長官為某巡邏小隊的見習督察。

辯方盤問時指X或被戰術手套碰到臀部,X堅稱不會,並稱她被觸碰時,有感覺到體溫。

其中一罪在警察學院操場發生

被告楊孟羲,38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X。他另被控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Y。他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據悉,三名事主均為女警。

被告楊孟羲案發時是一名見習督察,他否認在警及警察學校非禮3名女同事。(朱棨新攝)
被告楊孟羲否認非禮及襲擊,在粉嶺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事主X稱案發時在元朗警署工作

在屏風後作供的X稱,於涉案時在元朗警署工作。於2024年9月9日下午4時許,和另一名男同僚到該警署地庫的支援組辦公室。

被掃臀時感到有一點力度

X在支援組辦公室走廊,從支援組的男同僚手上拿取政府手機,她站在走廊查看手機。期間,她感到其臀部被掃一下。她形容,感到被手背由右至左掃了約一秒,觸碰有一點力度,令她感到不舒服。她當時大嗌「呀」一聲,隨即向左回頭一望,見到一名身穿白恤衫的長官經過。X問兩名男同僚是否看到事發經過,兩人均表示未有目睹。

認為不會是裝備碰到

被問及是否可能是軍裝警員腰間的裝備觸碰X的臀部,X指被掃時感到壓力和力度,若是裝備觸碰其臀部,不會有此觸碰的感覺。她又指,不認識該名長官。

當刻不懂反應

辯方盤問X時,問及她為何立即不追問該名長官,X解釋,第一次遇到此類事件,來不及反應,該名長官沒有任何動作回應後離開。她獲告知,該名長官為某巡邏小隊的見習督察。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被告於翌日因非禮罪被捕。

X稱被觸碰時感到體溫

X於盤問時不同意辯方所指,或是警員掛在腰間的戰術手套觸碰其臀部。她解釋,以往亦曾在腰間掛上戰術手套,她在手套觸及其臀部時沒有案發時的感覺,她又指被掃時感到體溫。辯方指,X的感覺與實際情況有差異,認為她誤解當時發生的事情,被告沒有用手掃X,她表示不同意。

證人指當時走廊有4人

助理物料供應員鍾慶祥稱,X於涉案時在走廊檢查時政府手機,期間嗌了一聲「哇」,又問鍾是否看到。鍾回應看不到,同時他看到被告走入軍裝第一隊的辦公室。X及後用手掃自己的臀部,又示範她被掃臀,鍾再回應沒有看到。鍾庭上確認,涉案時除了鍾、被告、X和與X一同到支援組辦公室的男警外,當時走廊沒有其他人。

此外,控方庭上透露,被告的身份不受爭議,他為該名在走廊出現的長官。

案件編號 :FLCC24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