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家庭學資處前合約員工 涉修改值勤紀錄騙薪3.2萬元提堂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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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由中介公司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聘用的34歲前合約職員,控告他涉嫌改寫值勤紀錄,於休假期間卻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中介公司的職員表示值勤,意圖詐騙中介公司薪金合共逾3.2萬元。他今日(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無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5月28日答辯。
34歲被告鄭宗銘,案發時由超卓管理有限公司(超卓管理)聘任為家庭學資處合約高級行政助理,星期二(22日)被控一項欺詐罪。
根據被告與超卓管理簽訂的僱傭合約,他享有7天年假及每月3天有薪病假,其餘休假均為無薪假,薪金會被相應扣減。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間,事實上休假而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超卓管理的職員表示他有值勤,意圖詐騙而誘使超卓管理向他支付薪金合共逾3.2萬元。
經調查,被告因為假期積存不足,但又不欲薪金遭扣減,遂修改提交予超卓管理的值勤紀錄。家庭學資處及超卓管理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他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答辯,並准許被告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