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機場擴建工程分判商 涉壓榨21 名外勞工資收賄逾100萬元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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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10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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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有輸入勞工懷疑被索賄及壓榨工資,經調查後今日(22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10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

62歲被告陳善泰,為富善雲石廠有限公司(富善)的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案發時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於建築業人手短缺,金門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元,金門以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

富善是金門其中一個分判商,會參與金門在內地進行的工人招聘程序。金門禁止員工或代理人包括富善,就其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涉與外勞「工頭」收賄助工人受僱

控罪指陳善泰涉嫌於2024年1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以協助該等工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

廉署調查發現,陳善泰涉嫌透過該外勞「工頭」向工人表示其實際日薪為780元至1,150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予富善,涉款共逾100萬元。

另一名外勞工頭涉串謀向8名外勞收賄

廉署今日分案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明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王振中,36歲,案發時由金門聘用,於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輸入勞工工作。王振中涉嫌於2024年4月至10月期間,串謀一名中間人從該八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他們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逾35,000元。

廉署指,兩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不法壓榨工資。發言人表示,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均於工人抵港八個星期內為他們安排防貪教育講座。廉署提醒建造業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即時拒絕及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