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前美聯物業代理賄賂上線經理 虛報值勤記錄詐騙薪金5.8萬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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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一名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控告他涉嫌賄賂上線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並虛報值勤記錄以詐騙公司薪金逾58,000元。二人另被控涉嫌虛報物業交易經辦代理,詐騙公司佣金。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調查時發現物業代理於案發期間在一間餐廳當全職侍應他實際上僅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而且沒有參與上述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美聯物業一名時任物業代理,控告他涉嫌賄賂上線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資料圖片/吳詠瑩攝)

30歲被告黃民斌為美聯物業代理時任物業代理,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黃民斌與31歲美聯物業分行經理梁傑,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案發時,梁傑是美聯物業將軍澳一間分行的經理,黃民斌是其屬下物業代理。美聯物業規定所有物業代理須以電子方式在工作地點紀錄值勤,分行經理須向上司匯報下屬的異常缺勤情況。

黃民斌涉嫌於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間,與梁傑向美聯物業虛假地表示,黃民斌於該八個月的值勤記錄屬真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他支付薪金合共逾58,000元。黃民斌並涉嫌於獲發薪金後,每月向梁傑提供賄款數千元,合共38,000元,作為對方包庇他缺勤的報酬。

黃民斌及梁傑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間,向美聯物業虛假地表示黃民斌是一項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的經辦代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