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少女疑遭性侵 遭堂兄帶入房看手淫表演 並問是否覺得酷
患嚴重抑鬱的少女,與父爭執後圖輕生,之後向老師透露她9歲時疑不止一次遭當時13歲的堂兄性侵。現已23歲的堂兄否認指控,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現年19歲的女事主憶述當年遭堂兄帶入房,要她手淫及口交,她更見到有液體從堂兄下體流出,她認為堂兄想「表演」,堂兄更問她說:「有沒有覺得很酷?」又叫她不要告訴別人。
被告N.T.H(23歲),被控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1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15年7月至12月,在灣仔中半山一住宅單位,及灣仔軒尼道一單位非禮X。
X快將16歲時揭發曾遭非禮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事主X於2006年6月1日出生,她約10歲時隨父母移居台灣。被告與X為堂兄妹關係。2023年5月,當時快將16歲的X與父親爭執後衝上天台尋死,她其後冷靜下來,並繼續上學,同日稍後,X在老師鼓勵下,揭發她曾遭被告兩度性侵的經過,其後X在父母陪同下回港報警。此外,X患有嚴重抑鬱症,須獲處⽅藥物及被建議需要定期覆診。
指被告在祖父家表演自慰
事主X今以普通話作供,她稱2015年7月到12月期間某日,她到祖父家吃飯,被告把她帶到祖父房間內的廁所,被告鎖上門後脫掉下他的褲⼦,他摸X的胸部及下體後,又要X摸他的下體,最後在洗手盆射精,整過過程歷時約10分鐘。
X稱當時不知被告在做甚麼,只見有白色液體流出,長大後才明白被告自慰。X覺得被告像是表演給她看,又問她有沒有覺得他很酷,並叫X不要告知其他人。
在祖父辦公室房間要X口交
X指在該段期間,有次祖父與他們午餐後,把她與被告帶到祖父的辦公室,期間被告把她帶入⼀個房間並鎖上⾨,又拉下窗廉,要她摸其下體,又X為他⼝交,X當時覺得奇怪及噁心,不明白被告為何作這要求,但她有跟著做。其後,被告再要求X面對面坐在他的大腿,被告用陽具磨擦X的私處,亦有摸她的胸部,最後更叫X不能把事告知別人。
案件編號:DCCC124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