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男涉報假案稱啟德體育園等有炸彈 案押後至7.29再提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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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僱男涉透過電郵及致電報案中心等,向警方發放虛假訊息,包括聲稱中央駐港機構和啟德體育園五月天有炸彈等,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被控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今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29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張可佳(35 歲,自僱人士)被控4項《公安條例》下的炸彈嚇詐行為罪,指他於 2025 年5月10日,在香港將明知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公眾電郵發送訊息,意圖令警方相信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另3罪指他於同月13日,分別向兩名警察通訊員 ,傳達明知虛假的訊息,意圖令警方相信啟德主場館或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

案件編號:WKCC900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