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向騙案女疑犯問買名牌折扣 以買Chanel、Céline等名牌袋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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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緝女警涉嫌在處理一名為他人代購奢令品的騙案女疑犯時,直問對方是否有購買Chanel和Celine等名牌手袋的折扣,又稱是「畀緊機會」對方不作起訴。女警後以優惠價購得多件名牌貨品,包括Chanel袋、一對Gucci 運動鞋和一對耳環等,她與兩名疑願意向她提供利益的女子,被廉署控以索取及提供利益等7項罪名,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另兩女被告涉曾提供利益

三名女被告:李倩華(30歲,女警)、梁慧嘉(46歲,時裝店部門經理)及庄澳琳(32歲,珠寶公司文員)。李倩華被控4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和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另兩名被告各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案中的證人與被告。(詳看下圖)

兩事主拒絕向李提供利益

控罪指,李於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間,分別向梁和庄,以及莊詩敏和黃姍姍索取折扣價和低於市價,購買一個Chanel手袋、一個Gucci手袋、一件童裝品牌Nicholas & Bears產品、一對Gucci運動鞋和一對耳環作查案報酬。其中莊詩敏和黃姍姍拒絕提供利益。

女證人涉代購奢侈品未供貨被捕

控方證人莊詩敏供稱,她於2017年收取150萬元為他人代購奢侈品,但沒有供貨,從而被指犯欺詐罪而被捕,並要向警方錄取口供,並接觸到當時駐守油尖區刑事調查隊的李,她指李曾問她是否能以折扣價購買Chanel和Céline等名牌手袋,莊稱她可取得折扣,當時並有兩名男警在場。

辦理擔保李再問是否有折扣

莊又稱,她曾問李可否代向三名報案人要求延長還款期一至兩個月,李說如果她能還錢,一個月之內須還清款項,李又稱她只負責拘捕,需要找第三方出面作調庭。李續稱這是「畀緊機會」不告莊。莊認為,若為李取得手袋折扣,或可幫她向報案人延長還款時間,從而撤銷對她的檢控。

莊續指,李在辦理擔保手續時,重提以折扣價替她買名牌袋的事,莊直言她沒繼續代購,但可找另外兩人購買。

警長建議找律師代為交涉

莊又稱,當時一名林警長建議她自行找律師代表她與報案人交涉,其後報案人願意和解,莊不同意李沒有參與聯絡。

莊在辯方盤問下稱,當日在尖沙咀警署轉擔保時,有和該隊警員交談,莊稱警員稱將以和解方向處理案件時,李問她代買名牌手袋的事,惟莊否認和警員當時「有講有笑」,而是「佢問我講」。

案件編號:WKCC1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