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觀塘過路被撞斃 貨車司機否認危駕 指事主細粒不知從哪飊來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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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4個月的孕婦在觀塘過馬路時,遭一輛貨車撞到。孕婦頭部重創,兩名後不治。貨車男司機被控危駕引致他人死亡,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事主過馬路前有留意路面情況,但被告的車在右轉時沒有打燈,駛至行人過路處不但沒減速並有加速。被告被捕後卻稱,他駕駛時有留意路面情況,但指事主「細粒」,「突然飆過嚟」,他也不知為何會撞到人,連事主是從左方或右方出現也不知。

被告想認不小心駕駛不獲接納

被告梁志華(59歲,貨車司機),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月9日,在觀塘海濱道與駿業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中型貨車,引致陳健晴(31歲)死亡。被告否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但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不獲控方接納。

被告梁志華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並指事主「細粒」,不知她從哪裡飊出來。(朱棨新攝)
女事主陳健晴2024年1月9日在觀塘駿業街與海濱道交界過馬路時,遭一輛貨車撞到,昏迷送院,現場留有大灘血迹。(梁偉權攝)
貨車司機被帶上警車接受調查。(梁偉權攝)
現場遺下事主染血的頸巾等物件,並有大灘血迹。(梁偉權攝)
現場遺下一道煞車痕。(梁偉權攝)
一名女子在觀塘駿業街與海濱道交界,遭一輛貨車撞到,昏迷送院,貨車車頭輕微損毀。(梁偉權攝)

陳於行人過路處過馬路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1月9日下午3時許,被告駕駛一輛中型貨車,經基業街右轉入海濱道,再沿左一線行駛 ,當時被告的同事坐在前方乘客位。懷有身孕的事主陳健晴,路過行人過路處準備過馬路,惟被告在沒有打燈的情況下右轉,並切入海濱道左二線。此時陳已到達馬路中間,被該貨車撞到及倒在地上,車輛亦停下。

陳被撞至頭骨骨折事發後兩天後亡

救護員其後到達現場,發現陳躺在馬路中心,不清醒及沒有反應,但仍有呼吸及脈搏,口鼻大量出血,右眼附近有瘀傷 。惟送院途中,陳的情況轉差,沒有呼吸及脈搏,1月11日早上宣告不治。陳的醫療報告指出,她當時懷有16至18週身孕,死因為頭部多處受傷,包括頭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腦水腫。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看不到陳從哪裡走出馬路,但感覺是從左邊,因為右邊的行人路並沒有人。

陳踏進過路處前有停下觀察

控方指,陳由踏出馬路至被撞,期間約6秒。陳不是突然衝出馬路,她踏出行人過路處前,更停下觀察。若被告有留意該行人過路處,必然會見到陳。控方又指,被告明知將要右轉,但駛至接近路人過路處時,才由左一線切入至左二線,亦沒有打燈。同時,被告駛近行人過路處時,沒有減速,反而加速。

跟車大叫才見到有個影在車前

控方庭上播放被告和警員進行的會面紀錄,他在會面稱在海濱道準備右轉時,有望向右邊行人路,發現未有行人,繼而望向左邊,之後向前望,不見到有人。惟他右轉時,跟車大叫,被告見到有個「影」在車前,該車便撞到途人,途人被撞至「飛咗出去」,他也隨即煞車。被告下車後,見到途人躺在地上。期間,有診所醫生到來,協助被告托著途人的頭部,避免她血液倒流。

指事主細粒突然飊過嚟

被告續指,見到該途人時,他的貨車和途人相距很近,他有看清楚路面情況,警員問他若有看路面情況,為何仍會發生意外。被告稱他亦不理解,並說:「到而家都唔知佢右邊定左邊飆出嚟。」他覺得該途人「細粒」,「突然飆過嚟」,又指途人「急急腳」。被告又指,媒體報道他超速,但他強調當時沒有超速。

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DCCC 154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