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精神病母子被收公屋後自殺 房委會上訴委員會增醫生社工
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署經查證後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即收樓令,他們上訴後,房署恩恤讓二人暫居,不過兩母子其後在去年自殺身亡,房屋署受到非議。特首李家超要求房署處理個案時,考慮其特質,以人性化處理,並引入醫護代表加入相關上訴委員會,特別處理涉及精神病租戶的個案。
房委會今日(1日)公布優化上訴委員會(房屋)組成,醫護社福背景委員增近一倍至40人,佔全部委員人數三分一,當中13人為醫護專業人員、9人為名社福工作者;並已全面檢視工作指引和流程,個案涉及精神健康、殘疾、長者或其他弱勢社羣住戶等,在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的前提下,會以情理兼備的處理原則作人性化安排。
患精神分裂症母子被揭隱瞞申報兩項資產 收「遷出通知書」上訴失敗後自殺
居天恩邨一對母子被揭在2015、2016及2017年填報聲明書時隱瞞申報兩項資產,故不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房委會遂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他們其後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聆訊於去年2月下旬進行,小組綜合考慮由房屋署及上訴方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確認房委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二人其後先後自殺身亡。
母子生前患有精神分裂症,在青山醫院覆診。家屬透露無申報的兩幅估值70萬元土地,乃離異父親疑以金錢利誘兒子簽文件,又質疑房署處理個案無人情味。
李家超要求房署處理個案時,考慮其特質,以人性化處理,並引入醫護代表加入相關上訴委員會,特別處理涉及精神病租戶的個案,形容執行機制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一定有優化空間」。
全面檢視作出優化 做到情理兼備 考慮每個個案獨特性
經過半年籌備,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房委會就處理濫用公屋但涉及公屋住戶有特殊需要的個案,已全面檢視工作指引和流程,並實施優化措施,確保在制度方面做到情理兼備,在處理特別個案時,考慮每個個案的獨特性。
發言人表示,個案如涉及精神健康、殘疾、長者或其他弱勢社羣住戶等,在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的前提下,會以情理兼備的處理原則作人性化安排。
醫護、社福及地區背景委員有40人 佔上訴委員會人數三分一
房委會今日公布2026/27年度上訴委員會(房屋)的128人委員名單(不包括主席),指涵蓋更多不同專業背景的委員,當中具有醫護、社福及地區背景的委員有40人,較2025/26年度的21人大幅增加接近一倍。該40人當中,有13名醫護專業人員和9名社福工作者,包括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學系榮休教授林露娟、家庭醫生林永立等。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聆訊時,審裁小組會全面考慮上訴人和其同住家庭成員的情況,包括財政、健康狀況、年齡和自理能力等,更全面顧及租戶的實際狀況。上訴委員會(房屋)主席每季亦會主持簡報會,總結不同個案的裁決原則,並讓委員分享審理上訴個案的經驗和心得,有助不同委員處理上訴個案的一致性。
房屋署去年10月已成立「特別個案小組」,由房屋署副署長主持,在發出「遷出通知書」前就有特殊情況的個案按需要進行更深入的審視,仔細考慮個案特質和各種因素後,由小組訂出導向性的指示,才作出最後決定。小組會按需要召開會議,首次會議已於2026年1月舉行。
加強前線人員培訓應對精神情緒病者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為持續加強前線人員處理精神健康相關個案的能力,房屋署於2025/26年度已舉辦多項培訓課程,涵蓋精神健康證書課程、與精神情緒病者溝通技巧講座、精神健康研討會、自殺危機應對研討會,以及「精神健康急救」工作坊等,課程由青山醫院精神健康學院、新生精神康復會、葵涌醫院、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香港心理衞生會及利民會等專業機構提供,目前約1,000名前線人員(佔前線人員約一半)已接受相關培訓。
房屋署會持續及定期加強前線人員的相關培訓,讓他們在處理有特殊情況租戶時更關注租戶的情緒和需要,並適時安排社工或其他專業人士介入,讓租戶盡快得到適切的協助。
如住戶為長者,或涉及精神健康、殘疾、領取綜援/傷殘津貼等情況,房屋署職員會在取得住戶同意後,主動轉介至社會福利署/社福機構等進行評估及提供支援,如需要考慮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一定會充分參考社會福利署/社福機構的專業意見。
房屋署已與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合作,於今年4月起推行為期12個月的危機介入先導計劃,支援前線人員處理涉及精神健康風險,特別是有自殺傾向但未能取得同意轉介的個案。前線人員在識別有關個案後,可直接聯絡該會啟動即時危機應對,該會社工會迅速與前線職員共同介入,包括提供外展服務,接觸租戶並確保其在危急情況下能迅速獲得適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