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CEO等涉騙6107萬 批款購入化妝品 實付款買百萬名錶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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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萬隆控股集團前行政總裁周泓和時任財務總監,涉透過集團旗下子公司,向3間供應商支付6017萬化妝品貨款,惟該3間供應商事後被發現是售賣名貴鐘錶的公司。警方介入調查後更發現,該行政總裁曾透過中間人向該3間公司則買11隻名錶,有錶價值高達過百萬元,但子公司並無購買該些手錶的相關紀錄。該行政總裁和財務總監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HCCC425/2024)今(2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兩名被告:周泓(62歲,前行政總裁),和朱嘉華(41歲,前財務總監),被控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在香港向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的職員,訛稱須向禧鋒有限公司、昇富(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及冠豪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貨物結清款項,意圖使該職員開出16張總額港幣 6017萬元支票。

兩名被告:周泓和朱嘉華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萬隆旗下有子公司經營化妝品生意

控方開案陳詞指,萬隆控股集團(下稱:上市公司)旗下有多間子公司,其中一間子公司萬隆興業商貿(下稱:子公司),從事化妝品、個人護理品的貿易生意,首被告是上市公司的行政總裁和執行董事,次被告是財務總監,兩人亦是子公司的執行董事。

董事局發現財政有問題找會計師調查

於2020年2、3月時,上市公司需準備年報,惟董事局發現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財政狀況出現問題,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和聘用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調查。

支付貨款但未列明貨量及銷售日期

調查發現,子公司的賬目有異常情況。根據賬目,子公司曾向3間供應商:禧鋒、昇富和冠豪,購買化妝品,並簽訂合同,但當中沒有列明貨量、何時銷售等。而子公司財務部根據付款申請表,向三間公司開出16張支票,支付總值約6017萬元。

首被告疑透過中間人買11隻名錶

警方接報調查後發現,賬目沒有相應的購貨發票,且該3間供應商是從事名錶買賣。警方向三間公司查詢,他們確認曾收款項,但指款項和化妝品買賣無關,而賣鐘錶所得。資料亦顯示,首被告透過中間人,向3間公司購買11隻名錶,部份名錶價值逾百萬元。惟子公司的賬目中,沒有該些手錶的存倉紀錄。

兩被告均有份簽署支票

此外,子公司理應向三間供應商購入化妝品,再把貨物轉售予其他公司。而根據發票,子公司曾向某些公司送貨。惟有些公司沒有再註冊,亦有些送貨地址是教會。控方指,涉案支票由兩名被告共同簽署,兩人亦批准向3間供應商開出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