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把女疑犯血液樣本帶回家 裁表證成立 不作自辯11.16陳詞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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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把酒駕案女疑犯的血液樣本帶回家,被控行為失當案(DCCC 241/2025),法庭昨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2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時,辯方今指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被告的錄影會面已呈堂,未有在庭上播放。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程朗(25歲,警員),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為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5⽉29⽇至7⽉17⽇身為警務處成員,無合理辯解⽽故意作出不當⾏為,即沒有將X的⾎液樣本提交政府化驗所,⽽該⾎液樣本與⼀宗在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的案件有關。

被告程朗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陳曉欣攝)
被告程朗選擇不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作結案陳詞。(陳曉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