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私藏疑犯血液樣本 辯方指被告曾獲告知:是旦搵個位放住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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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私藏酒駕案女疑犯血液樣本在家,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DCCC 241/2025)今(2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被告的兩名上司,包括一名警長及一名督察出庭作供。辯方律師在盤問他們時指,他們駐守的大埔警署作風馬虎,不但縱容警員在警署內養天竺鼠,並有一個不成文的「升起」習慣,即把未處理好的口供或證物先放置一旁。律師續指,被告當時要調查過百宗新舊案件,非常吃力,他接手女疑犯X的案件時,曾問同袍應如何處理該血液樣本,同袍Cat姐回應他說:「是鬼旦搵個位擺住(血液樣本)先,但唔好放我地個雪櫃。」兩名上司均回應稱不知情。

被告程朗(25歲,警員),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為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指他於2024年5月29日至7月17日身為警員,在調查一宗涉醉駕的案件時,未有把女疑犯X的⾎液樣本提交政府化驗所。

辯方筗摀指,被告程朗(右)在大埔警署工作時,要調查過百宗案件,十分吃力。(陳曉欣攝)
督察賴冠文(圖)否認得知被告程朗拿「支血」回家不覺詫異,並反駁稱他有回應「滴汗」的表情符號。(陳曉欣攝)

警長稱曾提下屬要日日清證物

偵緝警長司徒紹賢今被傳召作供,他是被告在大埔刑事調查隊的上司。他稱有在隊內的WhatsApp群組提醒警員,每日均須把證物記錄及輸入電腦系統,並須「日日清」。前年5月29日,他得知女疑犯X涉嫌酒駕後,有叫被告通知交通部。至6月初,他有多次向被告追問X血液樣本的進度,被告在病假期間回應他已處理。警長稱他從未指示被告毋須把樣本交到政府化驗所,亦不曾指示被告把樣本放家中雪櫃。

辯方指被告要處理過百案件十分吃力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被告隸屬的第3隊有4名調查員,每人要處理約120至160宗新舊案件,對入職3個月的警員而言非常之吃力。警長沉默片刻說:「我相信應該要睇佢自己個人嘅quality。」庭上透露,被告6月初至7月中放病假,辯方指,被告自6月初身體已很差,精神亦不好。警長稱被告曾懷疑自己患上紅斑狼瘡症,又指被告放假期間的案件由他和同事跟進。

指警員Cat姐曾指示被告是旦找個位放樣本

辯方繼而指,被告接手處理X的案件時,他曾問警員Cat姐如何處理X的血液樣本,Cat姐回答:「你是鬼旦搵個位擺住先,但係唔好擺喺我哋個雪櫃到囉。」警長稱,若他知Cat姐曾這樣指示被告,他不會同意。

辯方續指,被告翌日將X的血液樣本送往化驗所,惟因化驗表格不適用而被拒收。警長稱他不知情。辯方指警長根本無問,被告亦無答過已處理。警長不同意。

曾因下屬未妥善處置證物而收紀律報告

辯方續指,被告上任時,其工作枱底放滿文件和光碟,都是上手同事的證物。警長稱他不知道,若他知會提點。但他同意曾因下屬沒妥善處置證物而收紀律報告,辯方指警長其後有在群組提下屬「日日清證物」,警長說未必關事。

有警員在警署內養天竺鼠

辯方又稱,督察賴冠文及警員Cat姐,在警署的共用辦公房內有1籠天竺鼠,問天竺鼠是誰養的。警長聞言沉默一會答:「好似係Cat姐。」又稱肯定不是賴。辯方質疑警長為何如此肯定,警長稱因見過Cat姐買天竺鼠的物品。辯方指,警員在寫字樓養天竺鼠,直指警長管理態度馬虎。司徒否認。

辯方律師指,大埔警署內有一個名為「升起」的不成文做法,但兩名證人均否認有其事。

警長否認同事會拆證物雨傘使

辯方繼而稱,大埔警署內有一個名為「升起」的做法,以處理口供或證物。例如有口供寫得不好,他們會把該口供「升起」,放置一旁,只將重寫的那份歸檔。警長稱未有所聞,強調他絕對不會這樣做,他又否認同事會拆開證物雨傘使用。

督察稱事忙未即日準備好化驗表格

督察賴冠文期後作供,他案發時是大埔警署的案件主管。賴稱他沒聽過警署內有「升起」證物的做法,但承認案發當時事忙,未有即日準備好化驗表格(Pol 160),但他已在5月30日將表格交給被告。賴承認沒在記事冊記下簽署表格的日期,記錄不妥善。

辯方引述被告當日與同組警員的對話

辯方盤問時指,賴在被告接手X的案件後,在電話向被告提及過與交通部溝通過,該對話如下:

:有關架車嘅罪行唔搞……支血唔急就升起先。睇埋聽日兩個犯p (編者註:plea, 答辯) 唔p先。

同晚,被告WhatsApp問警員Cat姐血液樣本要如何處理:

被告:係咪聽日送化驗所?

Cat姐答:唔使住,你OC(編者註:案件主管)好似唔想搞,睇吓佢聽日p唔p

被告答:好,我擺住喺雪櫃先。

被告再問送化驗是否需要備忘(Memo)

Cat姐錄音回應:你是鬼旦搵個位擺住先,但係唔好擺喺我哋個雪櫃度囉。

被告翌日向賴報告X的案件上庭進度,指女疑犯X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待醫療報告,問其家中雪櫃「支血」用不用送去化驗。

賴覆:「拎啦。做乜你去聽court。

賴稱知被告把疑犯血拿回家有回應滴汗符號

辯方指,賴似乎對被告把「支血」存放家中絲毫沒有詫異。賴表示對以上對話不知情,否認這些指示由他發出。辯方問賴會否認為Cat姐擅作主張?賴說:「(Cat)可能比較主動啲」。但賴補充,若他知道會阻止。賴又反駁他得知被告藏血後有傳送滴汗的符號,不同意警員帶證物回家是常見做法。賴稱,他指示被告放值日官室的雪櫃。

案件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