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政府曾拒設機構監管大維修 黃偉綸認有不足信賴專業人士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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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揭示樓宇大維修圍標問題,政府昨日公布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早於2015年,已經有聲音建議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樓宇維修,當時發展局稱並不適宜。

被問到政府是否「後知後覺」,當初是否應及早設立,曾任發展局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就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承認「依家睇番係唔足夠」,過往制度好依靠對專業人士的信賴,如今專業人士當中有一定害群之馬,要調整平衡,既要善用他們專業知識,亦要有強而有力的規管去主導。

依隨唔同歷史時空,係嗰時做嘅決定,依家睇番轉頭,有時話如果當時咁做就更好? 有時歷史事實唔係咁樣走。
黃偉綸
黃偉綸表示,過往制度依靠對專業人士的信賴,確有不足之處。(梁鵬威攝)

當庠設獨立監管機構更好?黃偉綸:有時歷史事實唔係咁走

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自2012年推行,形容當時政策屬一個提升,「由無王管到一定方法程序」,又指「多年經驗唔係無調整」,「依隨唔同歷史時空,係嗰時做嘅決定,依家睇番轉頭,有時話如果當時咁做就更好? 有時歷史事實唔係咁樣走。」

到今天,發覺的而且確專業人士當中係有一定害群之馬。
黃偉綸

不過,黃偉綸承認,回望制度確有不足之處,過往制度好依靠對專業人員的信賴,「到今天,發覺的而且確專業人士當中係有一定害群之馬。」他認為政府汲取教訓,要調整平衡,既要善用他們專業知識,亦要有強而有力規管去主導。

政府將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30日)在記者會上簡介指,服務局屬非法定組織,會為需進行樓宇維修工程的業主提供招標、評標,施工監察等服務,料日後每戶收費需數千元。(梁鵬威攝)

甯漢豪稱當年對運作模式有保留

對於當年是否應成立「獨立維修局」,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則表示,坊間的建議是由該局包覽法例規管和支援工作,但既支援又執法的職能「會有矛盾」,強調是對這個運作模式有保留。她指,今次新成立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是一個獨立機構集中做支援,規管當局是屋宇署,既可相輔相成,又有制衡作用,而執法交由政府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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