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佔領運動被警打 NOW技術員索償案開審 指事後見警員會驚慌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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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技術員李小龍2014年11月佔領運動期間,在佔旺區採訪時懷疑遭警員按在地上圍毆,導致身體多處受傷,事後受情緒困擾,更一度反被警方控以襲警罪名。警方其後撤銷起訴,李則入稟向律政司司長索償。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李上庭講述事發經過,指自己當日和同事到佔旺區採訪,突遭警員拉在地上並被人用腳踢和圍毆,令他感到頭痛、骨痛和「全身好㷫」,面部亦吿受傷。他其後被送院治理,三小時後被警方拘捕。李形容事件後自己變得容易緊張和恐懼,遇上警員會驚慌,並稱事件令他與妻子經常爭吵,與兒子的關係也變得疏遠,令他需要接受精神科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的治療。

原告李小龍今日上庭作供講述事件經過,指2014年11月25日他與Now TV 新聞攝影隊到旺角佔領區採訪和拍攝,期間他的主要工作是替觀眾提供直播畫面和為攝影隊攜帶器材,包括鋼梯、電池等。他指,當時他正在現場採訪,突然被一隊警員拉住令他倒地,並將他帶到路邊。李稱,有警員將他按在地上並襲擊他,令他面部受傷,但他堅稱當時沒有攻擊任何警員。庭上播出李報警求助的錄音,當時李曾對999報案中心的接線員稱被警察按在地上,「被警察圍毆」、「用腳踢」,令他感到頭痛、骨痛和「全身好㷫」。李稱,後來他被送院治理,並在醫院與警員進行會面;李指,當時他並不知道警員會拘捕他,直至於警員會面完畢,約事發三小時後才獲告知被拘捕;但至2015年底,即事發後一年,李獲告知律政司告知將不會起訴他任何罪名。

原告李小龍供稱,事件後遇上警員會驚慌。(呂槳謙攝)

事件後和妻兒關係變差 需接受精神科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協助

李稱,自事件發生後,他一直受情緒困擾,容易緊張和恐懼,遇上警員會感到驚慌;李又指,事件令他與妻子和兒子的關係變差,指他變得容易發脾氣,夫妻二人經常爭吵,李亦一反常態變得不願意和兒子玩耍,令家人之間的關係變得疏遠。李透露,他其後需要接受精神科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協助平復其心情,他亦明白到不應將情緒帶到家人之間,但李稱其病情依然存有起伏,指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他工作時經常見到警員,令他感到很大壓力。

辯方盤問時,則問李在工作時是否需要保護攝影師,期間或許有機會要推開人群,或者需要用四肢阻擋旁人阻擋鏡頭。李回答稱,他的工作包括保護攝影師,但強調很少需要推開旁人,又指在動態拍攝之中不會刻意阻擋其他人。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DCPI 163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