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毀輕鐵閘機表歉意求減刑 官指肆意破壞不應姑息 維持原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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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輕鐵青松站入閘機於前年8月被破壞,兩名年輕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損壞罪罪成,各判監4個月,但二人不服裁定,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13日)駁回上訴,並稱雖然辯方指兩人對事件表示歉意及悔意,認為應判社會服務令,但法官不接納說法,又指案件涉預謀,對於為發洩不滿便肆意破壞公共設施的人士,不應姑息,判刑合適,二人要即時服刑。

兩名上訴人:吳兆軒(23歲,建築機械維修員)及霍啟峰(24歲,兼職售貨員)。

官比對閉路電視犯案者衣著

法官陳慶偉比對閉路電視拍到的犯案者,與兩名上訴人的衣著,認為吳被捕時的衣服、所攜物品,與其中一名犯案者相似;而警方在霍背包中搜出的黃色雨衣、黑色飛虎隊頭套,亦與其中一名犯案者的衣著如出一轍,認同裁判官裁定兩上訴人便是當晚其中兩名犯案者。

否認犯案未能顯示悔意

就判刑而言,雖然辯方指兩人對事件表示歉意及悔意,認為應判社會服務令,但陳官認為二人提出上訴,全盤否認自己是犯案者,未顯示有歉意及悔意。陳官也同意裁判官所指,案件涉預謀,挑選港鐵作為犯案對象,是因為港鐵沒多大抵禦能力,直指對於為發洩不滿便肆意破壞公共設施的人士,不應姑息。

案件編號:HCMA1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