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頭條新聞被評污衊警方 工會指用錯標準 諷刺節目應較大容忍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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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去年有數集內容被指諷刺警方,遭通訊局裁定其中一集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向港台發警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和香港記者協會申請司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決定,案件今(7日)在高等法院審理。申請人指,《頭條新聞》為諷刺時弊的節目,對此類節目應有較大的容忍度,惟通訊局以錯誤的標準處理投訴。申請人又指,節目內容沒有污衊和侮辱警方,即使其中一集的主持人身穿類似警員制服,從垃圾桶出現,強調只是開玩笑,又指兒童節目《芝麻街》的角色Oscar,亦常在垃圾桶出現。

認為通訊局用錯誤標準處理投訴

申請人為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和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為通訊局。

代表申請人的律師陳詞時強調並非質疑通訊局的獨立性,但指局方錯誤詮釋及應用《電視節目守則》,把《頭條新聞》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以錯誤的標準處理投訴。

諷刺時弊節目應享較大容忍度

律師強調,個人意見節目要求對準確和公平等,有極高要求。但《頭條新聞》卻是諷刺時弊的節目,以誇張和滑稽方式反映公眾的意見,或開玩笑以娛樂觀眾,但未有人會視所有內容為事實,故對此類節目,應有較大的容忍度,認為局方以錯誤的標準看待《頭條新聞》,會限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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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街也有角色常在垃圾桶出現

對於通訊局裁定內容污衊和侮辱警方,申請人卻指相關內容未有煽動他人憎恨警方,並指「驚方訊息」中,主持人王喜雖身穿類似警員制服,並從垃圾桶出現,但他出現之處清潔。若要嘲笑警方,主持人可在堆填區出現,而且兒童節目《芝麻街》的角色Oscar,亦常在垃圾桶出現。

曾聯絡警方未獲回應

律師又強調,《頭條新聞》的製作人在節目內容播出後,曾聯絡警方,但對方未有回應。對涉及資料失實的說法,指警方的防護裝備較醫護人員更充足,申請人強調當時確有相關報道。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AL168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