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合晉建築工人貪污詐騙 涉藉詞敲詐同工7,450元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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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6日)落案起訴一名前合晉工程的建築工人,涉嫌貪污及詐騙。案情指,事件涉及兩名同工的僱用事宜及強制性公積金供款,涉款7,450元。被告獲准保釋,將於明日(1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昨日(16日)落案起訴一名前合晉工程建築工人涉嫌貪污及詐騙,當中涉及兩名同工的僱用事宜及強制性公積金供款。(資料圖片)

被告陳奇樂(26歲),是合晉工程有限公司的前建築工人,被控4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指以僱用及供MPF為由騙財

被告於案發時為合晉的建築工人,該公司是屯門一項工程的建築承包商。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11月8日,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一名建築工人收取1,000元,作為協助對方獲合晉僱用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兩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12月1日及1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上述建築工人分別索取650元。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9月24日2020年1月18日期間,虛假地向另一名建築工人表示,對方須向他付款作強積金供款用途,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對方向他支付5,800元,導致他獲得利益,或該建築工人蒙受不利。

合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