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在警背貼文書共拍打 經紀不滿被裁襲警求上訴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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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在前年平安夜海港成的「和你shop」活動中,將一張印有特首林鄭月娥丈夫林兆波頭像,及「感謝你默默耕耘」的文宣,貼在一名便衣警背上,並藉機拍打警員背部,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3星期。被告不服定罪,今(25日)於高等法院上訴。指裁判官忽略經紀有「真誠但錯誤的信念」,他想先貼上文宣,再看對方是否同意,控方卻堅稱是非法觸碰警員。法官稱需時考慮,案件押後裁決。

被告未就判刑提上訴

上訴人何曉朗(25歲,地產經紀),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成,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尖沙咀海港城2樓2417號店外,襲擊警長A。何被捕後曾被還押30多天,判刑當日已服刑完畢,故不會就刑期上訴,而就定罪上訴,但會就被定罪上訴。

被告何曉朗不滿被裁定襲警罪成求翻案,但未有就判刑提上訴。(資料圖片)

以演唱會有人穿相同衣服作例

律師認為裁判官判決時以客觀標準審視案發情況,忽略何當時懷着「真誠但錯誤的信念」,打算先貼文宣,再看事主是否同意。他以有人在演唱會和身穿相同T裇的陌生人嬉戲,比喻何當天的情形,故相信事主會同意。

惟法官張慧玲認為不能相提並論,指被告是無故在事主背後貼上海報,又沒有一視同仁地在其他人背部貼海報。律師同意兩事不能相提並論,但補充何將事情變得兒嬉。

官稱片斷難斷定是輕拍

庭上播放案發時片段,張官指難以判斷被告動作是否如律師所指,是輕柔的,及看來不似拍打。律師則稱,何當時手掌向上揮動,狀似打招呼,不怕讓事主知道是他觸碰,又稱當時有人背上貼有海報,但張官稱沒有證據顯示何受他們影響。

控方指觸碰屬非法

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回應稱,何當日非法觸碰警員,就算是輕力拍警,對方亦沒有同意,認為其行為是非法武力,相關證供及影片足以證明何犯法。法官張慧玲表示需要時間觀看片段和證據,案件押後裁決。

裁判官早前否定被告不知對方是警員的說法,亦不信在別人背部貼文宣屬創新宣傳,指何在警員背上張貼海報,對警員「極其侮辱」,有損警員尊嚴和是挑戰警權的行為,何又拍痛警員背脊,故裁定何罪成。

案件編號:HCMA2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