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和你shop非法集結 官不接受被告年少無知犯案 判3人須拘禁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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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灣德福廣場前年的「和你Shop」活動,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其中3名被告,今(4日)於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不接納眾人求情稱他們年少無知,不懂分辨和平氣性質的遊行及非法集結,反指各人思想成熟,懂得為其政治主張而選擇參與遊行。惟本案發生在人流密集的商場,對市民的安全及商舖財產受到威脅,法庭不能忽視其嚴重性,須判阻嚇性刑罰,判3人分別入獄2個月、4個月及入更生中心。

1人早前被判囚4個月

案件原有10名被告,經審訊後有6人罪成,其中1人早前已被判囚4個月,另有2人要求覆核裁決,今日接受判刑的3人包括:楊傑朗(21歲)、姓丘的17歲少年,及劉家浩(23歲)。楊承認襲警罪,丘及劉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楊因認罪被判入獄2個月,丘年紀較輕被判更生中心,劉則被判入獄4個月。

警員在混亂環境下工作須受保護

裁判官判刑時指楊案發時與他人一同行事,目無法紀,不斷向警員的頭部、肩膀及背部施襲,行為令現場人士陷入混亂,警員在這樣的環境下執行職務,應受到法律保護。

被告懂根據其政治主張選擇遊行

至於另兩名非法集結罪成的被告,裁判官指他們思想成熟,懂得根據其政治主張,選擇參與當日的遊行,也應知道遊行的目的何在,當遊行由和平性質演變成暴力事件,他們仍逗留現場,故不接納他們稱無知而犯案之說法,且案發地點在人流密集的商場,令市民的人身安全及商舖財產受威脅,法庭不可輕視其嚴重性,同須判阻嚇性刑罰。再者,兩人的報告均未見二人有悔意,最後判丘入更生中心,劉則入獄4個月。

劉在判刑後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准以1萬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境,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

示威者在港鐵站與警方衝突

案情指,2019年12月28日有網民召集人群在德福廣場內集結參與「和你shop」活動,期間人群有唱歌及呼籲市民支持黃色經濟圈,亦有在部份店外叫囂,當人群從商場遊行至九龍灣港鐵站C出口時,有人向便衣警員叫囂及說出辱警說話,有警員在混亂間遇襲受傷,最後有10人被捕。

案件編號:KTCC 8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