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曾跟陶輝參與速龍行動 商人向少女冒認督察 再誘到酒店口交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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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商人向網上認識的14歲少女訛稱任高級督察,更訛稱他曾為指揮官陶輝屬下的速龍小隊的行動,少女聞言後,欲向他打聽其被捕男友的案件,冒警男藉機約少女到酒店,並要少女為他口交。冒警男今(30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待索取心理報告後判刑,期間須要還押。

被告陳栢傑(27歲,商人),冒充公職人員及非禮罪,指他於2020年8月25日假冒警員,及於同年11月1日在旺角一間酒店非禮女子X。

自稱曾跟陶輝參與速龍小隊行動

案情指,被告去年8月透過交友程式以假名認識女子X,並向她訛稱自己在沙田警署任高級督察,亦曾和西九龍總區指揮官陶輝屬下的在速龍小隊行動。X的男友同年10月被警方拘捕,X問及被告該案件詳情,他們在通訊程式Telegram交談,被告多次向X邀約外出,但他們未有見面。X於10月31日告訴被告她想離開家中一晚,被告表示可去接她,她趁父母睡覺時出門和被告首次見面。

被告陳栢傑向事主X冒稱是高級督察時,更訛稱他曾跟西九龍總區指揮官陶輝(圖)參與速龍小隊的行動。(資料圖片)

事主拒絕口交被喝

被告和X先到的沙田一間酒店沒有房間空置,其後轉往旺角一間酒店。他們坐在床上,X不肯按被告要求替他脫下褲子,被告就自行脫褲躺在X旁邊。被告叫她為他口交及吞下精液,X表示不願意,但被告再三要求並提高聲量,X驚恐當時和被告獨處,他會作出其他行為,因而順從被告。

事後叫事主假裝二人不相識

被告着她口交時仿效成人影片及使用她的手,但X不懂得,被告之後於X口內射精。二人在酒店睡了一晚後一起吃早餐,被告叫X假裝不認識他,X之後報警及經認人程序認出被告。

他們於在酒店約見前,X告知對方她曾被家人報告失蹤,問他知否她的姓名,被告繼續冒充警員,表示為X打探過,但稱因其職級和示威期間檔案分開存放,無法開啟檢閱。被告於11月6日被捕,他承認對X嚴重猥褻。

辯方指被告犯案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案件編號:DCCC 1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