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涉煽惑未經批准集結提堂 稱「悼念六四無罪」 還押候訊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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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宣傳和呼籲參加本年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裁判官香淑嫻審理,被問及是否明白控罪時,鄒幸彤稱「悼念六四無罪」。案件押後至7月尾再訊,期間不准保釋。

被告鄒幸彤(36歲)涉嫌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鄒幸彤被拒保釋後 有旁聽人士起哄稱「可恥」和「文字獄」

開庭時有旁聽人士揮手叫道「幸彤撐住」和「加油」,犯人欄內的鄒幸彤表現精神,向公眾席舉起雙手示意。一名中年男子站立未有坐下,他被要求離開法庭,他不滿投訴,指「(裁判官)遲到懲罰緊我」。

辯方表示開庭前才收到相關文件,向被告分析案情時間並不足夠,尚未準備答辯,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庭上讀出控罪後問鄒幸彤是否明白,她稱「悼念六四無罪,聽得明」。控方隨即反對鄒幸彤保釋,裁判官香淑嫻表示案件嚴重,鄒在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日前涉再犯同類罪行,不准她保釋,須還押至7月30日再訊,她保留每8天申請保釋覆核權利。旁聽人士聞言起哄,稱「可恥」和「文字獄」。警方日前亦指她涉嫌宣傳七一的未經批准集結。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指借鄒幸彤祭旗 以文字獄恫嚇港人不要發聲

支聯會常務秘書部召集人梁錦威於法院外表示失望,認為警方和律政司以言入罪,他提到鄒幸彤早前所寫的兩篇文章是呼籲市民悼念六四,而非呼籲參與非法集結,形容本案是用文字獄方式叫市民不再悼念六四。他重申「悼念六四無罪」、 「文字獄可恥」及「釋放所有政治犯」。天安門母親運動成員劉家儀說對於鄒被指悼念有罪,感到非常遺憾和憤怒,30多年以來天安門母親與港人同行,強調燭光是以良知點起 ,不是由他人煽惑,由他人帶領入維園,是為死者悼念,為生者的自由民主而奮鬥。她指,若表達哀痛的文章都是一種罪,則是文字的罪。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稱鄒遭誣告煽惑非法集結,冠以莫須有罪名,而她不准保釋是未審先囚,認為對言論自由構成極大威脅。社民連主席黃浩銘指,鄒當時在未有集結發生的六四早上被捕,近日警方就七一遊行向她調查,兩次均為預視式拘捕。他認為在六四和七一是借用鄒幸彤祭旗,以文字獄恫嚇港人不要發聲,兩篇文章無提到何時何地集結,他反問:「咁都係犯罪?」而鄒發布有關七一遊行帖文更於上訴被拒後刪去,他問為何要調查她。黃浩銘望港人在政治高壓時局中能堅定捍衛公義,追求民主。

案件編號:WKCC 25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