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示威現場被截涉藏易燃品 警員稱現場多人聚集 但無人咁樣跑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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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有網民號召「18區開花」示威行動,荃灣有示威者堵路等,18歲男學生被裁獲時被發現管有2支含化學品的易燃液體和1支噴漆,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警員供稱迎面跑來的被告遭追截,故埋伏在私家車前截停他,形容「無其他人咁樣跑」,被告當時被以非法集結罪被捕。

被告何駿賢(18歲,學生),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3日在荃灣廣場外的海盛路,管有1個載有144毫升的六氫化苯及六氫化甲苯、180毫升高度易燃有機溶劑異丙醇及0.02克疑似二氧化矽固體的膠樽;1個載有130毫升的六氫化苯及六氫化甲苯、7毫升高度易燃有機溶劑異丙醇及0.61克澱粉固體的玻璃樽;以及管有1支噴漆,意圖損壞他人財產。

被告何駿賢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陳家怡攝)

見男子脫下背包跳入花槽

警員孫詠斌庭上供稱,案發時見到海盛路荃灣廣場的門口,有群身穿黑衣和戴口罩的人準備衝入廣場,有一名深藍色衫男子揹着黑色背囊反跑向王少清中學,他正被防暴警員追截,期間他嘗試除下背囊,跑至H&M服裝店外掉下背囊,並跳入花槽。孫和另一防暴警員相撞倒地,孫撿回背囊。

警署警長趙卓威稱見被告何駿賢被防暴警追,意識到要截停他。(陳家怡攝)

警長稱無見其他人咁樣跑

警署警長趙卓威供稱,他和警員前往荃灣廣場時,穿黑衫的被告背向大會堂,並沿海盛路荃灣廣場朝他跑來,他身後有一名警員追着他,前面的同僚亦意識到要截停他。被告穿越行人路的花槽,跑出海盛路馬路橫越行車線,趙也跟隨。

趙在祈德尊新邨的7-11便利店外停泊的一輛黑色七人車車頭埋伏,截獲被告時二人跌倒並制服被告在地,當時地上有一副眼鏡,印象中是被告混亂間掉下的。趙又稱,他下警車時有一群人在荃灣廣場門口集結,被告卻被防暴警追截,當時「無其他人咁樣跑」。辯方律師向他指出,跳過花槽的人不是被告,他表示不同意。

警員曹景文承認因寫漏咗而沒有把為被告上手銬的事記下。(陳家怡攝)

被告當時身上無身份證

警員曹景文指,當天荃灣廣場有壽司店遭人破壞,他奉命到場處理,迎面跑來的被告被警員追截中,他穿過圓墩圍公園。曹在祈德尊新邨的7-11便利店外將他鎖上手銬,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

當時被告身上沒有身份證,其中一隻手上戴有手套,附近有一頂相信屬於被告的黑色鴨舌帽。曹稱被告被捕時沒有戴口罩,他沒留意被告曾脫下口罩。曹同意上手銬是武力使用,需要記錄,但他因「寫漏咗」,故沒有在書面供詞和記事冊提及。

案件編號:WKCC24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