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傳有異味變衝突 青年認曾堵路蒙面 律師指事件屬小巫見大巫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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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30日晚上屯門一帶傳出強烈異味,有網民懷疑警方在屯門大興基地作催淚彈演練時發生氣體洩漏,號召附近居民包圍基地抗議。事件演變成警民對峙,其中一名25歲售貨員被指用雨傘遮擋拆下圍欄的示威者,並一同架設路障,被控非法集結和違反《禁蒙面法》等罪。被告今(7日)在區院認罪,求情指案件與反修例事件無關,又指當日示威屬和平,與其他反修例示威乃「小巫見大巫」,故求法庭輕判。法庭將判刑押後至6月16日,期間被告需要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鄧皓仁(25歲,兼職售貨員),被控一項非法集結、一項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和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運街近震寰路80號的大興行動基地非法集結,並於同時同地管有一包膠索帶和帶上一個口罩。被告今日承認所有控罪。

有約200名反警人士叫囂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屯門一帶有人在網上聲稱警方因在大興基地作催淚彈演練導致氣體洩漏,令屯門一帶民居受影響,並號召市民包圍基地抗議。警方其後公開澄清,指有關異味與催淚彈演練無關,但當晚約9時仍有逾200名分別支持和反對警方的示威者到良運街近大興基地附近集結。雙方不停大叫口號,其中有反對警方的人大叫:「黑警死全家」、「死黑警」等侮辱性口號,又有人用鐳射筆射向基地內的警員。

被告身穿黑衣服戴口罩

警方於9時許多次發出警告並要求在場示威者離開,支持警方的人其後散去,向警方抗議的人則未有理會警告,繼續大聲叫囂和舉出不文手勢,更將路上的鐵欄、鐵馬和雪糕筒的雜物放在路上堵塞馬路;其中,身穿全黑色衣裝、戴著口罩、手套和手袖的被告手持雨傘遮擋和協助正在將鐵欄拆下的示威者,其後更協助他們將鐵欄搬到路上。最終警方於9時40分展開驅散行動,並在建生邨商場內拘捕正在逃跑的被告。

當晚事件屬輕微及和平

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但此案後應該需要監禁實屬可惜,案件並非社運事件,與當時的政治氣氛不相關,只是因案發地點附近居民懷疑有催淚氣體洩漏衍生的事件;辯方又指,案件相比起2019年其他非法集結案件較為輕微和和平,屬「小巫見大巫」,故求法庭輕判。

法官李俊文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至6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DCCC 746,757 /2020

2019年10月底,屯門一帶傳出有異味事件,並連續數晚有市民到大興一帶聚集。(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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