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鑣涉殺姨舅案 被告事前己設骨灰龕位 並刻上名字放有照片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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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鑣涉因分家產問題而槍擊姨舅造成兩死兩傷案續審。被告兄長今日(6日)繼續作供,辯方指出母親過世後,被告非常哀傷,曾向兄長表示累了及想念母親,又曾提到如果她出事,要將她的骨灰安放在母親身旁,而母親骨灰龕位旁邊,更已設被告自己的骨灰龕位,不但已刻上名字,更有被告的相片,兄長確認真有其事,並對龕位一事感到意外。

被告詹心桀(46歲)被控在2018年6月26日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四舅父詹鎮基(62歲),並在同日射擊其二舅父詹前駒(事發時72歲)、三姨詹小慧(事發時60歲),意圖致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曾向醫委會投訴

被告兄長魏敬東今日繼續作供。辯方指出2015年被告母親入院後,被告曾擔心醫生所提供的治療,亦曾與醫生發生拗撬,被告在母親過世後十分哀傷,更質疑醫生的處理手法致母親身亡,並向醫委會投訴。魏表示得知有關事情,但對於被告指控是否合理,他表示不敢相信醫生明知做法會導致死亡,仍然決定這樣做,由於被告已作投訴,他便打算靜候結果,不過至今仍未有消息。

兄長魏敬東指被告詹心桀質疑為何外婆遺產不在母親在世時處理。(李慧娜攝)

曾質疑為何遺產不在母親在世時處理

辯方又提到,被告在母親死後曾在WhatsApp向魏提及「如果我有咩事,不必告知舅舅阿姨他們」、「實在累了,無法為媽媽做到,很想念媽媽」,亦曾質疑為何外婆遺產不在母親在生時處理。

骨灰龕已刻上名字

辯方亦提到,被告曾向魏表示,如果她出事,要將她的遺體或骨灰安放在其母身旁,而她亦授權魏這樣做,被告母親骨灰龕位旁邊,更已設被告自己的骨灰龕位,不但已刻上名字,更有被告的相片。魏同意說法,並表示見到被告龕位時感到意外。

魏又指,曾聽被告提及母親將部份金錢交予三姨投資,惟三姨後來就投資交代不清。

曾自稱中毒要到醫院治療

辯方亦指出,被告曾致電魏,聲稱自己中毒,並要到醫院接受治療,更交低銀行帳號密碼予他,又稱若她出事,要將她的骨灰安放在母親旁,魏表示曾聽被告提過中毒,但其他細節記得不太清楚。

法醫林衛國供稱,二姨詹少芬、四舅父詹鎮基均死於頭部槍傷,子彈令二人的頭骨破裂、腦組織撕裂。(李慧娜攝)

認為母親賣物業得益應由她保管

對於被告亦曾指控他騙母親財產,魏稱母親在深圳的物業賣出後,部份收益由他保管,被告卻認為該筆款項應由她保管。

法醫林衛國供稱,二姨詹少芬、四舅父詹鎮基均死於頭部槍傷,子彈令二人的頭骨破裂、腦組織撕裂。

案件編號:HCCC272/2019

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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