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審訊|辯方專家研究發現 有參與者認為光時指爭取自由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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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唐英傑去年七一涉騎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辯方今(12日)午傳召另一名專家證人作供,他指其研究除了有到示威現場調查,及統計LIHK(連登)討論區的帖文外,亦有找來社運參與者作討論,當中有參與者稱原本不使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因認為這與港獨有關連,惟該參與者後來認為這口號有爭取自由等,亦開始使用。

研究內容包括社運人士對光時討論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李立峯講述,與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共同撰寫的專家報告中的研究方法。

他透露用了多個研究方法,包括到示威現場調查,以及統計LIHKG(連登)討論區的帖文中,使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等字眼。此外,他亦找來社會運動的支持者,分組討論運動中的主要口號,包括「光時」。

辯方證人對「光時」口號的主要見解。(詳看下圖)

認為光時有爭取自由之意

李引用其中一個參與討論的人士,指該人士不支持港獨,亦不會使用「雨傘革命」一詞,而是稱為「雨傘運動」,因他認為「革命」有推翻政權的意思。該名參與者原本亦不使用「光時」口號,認為它與港獨有關連。惟他其後認為,口號有其他意思,包括爭取自由等,亦開始使用「光時」。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控方專家對「光時」口號的解讀。(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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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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