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審訊|對控方指光時只解港獨 李立峯認為未夠理據支持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男子唐英傑手受涉於去年七一騎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續審,辯方第二名專家李立峯教授今(14日)續作供,他指其研究團隊就各多方面觀察及研究,發現不同示威者,或不同人士在不同媒界使用者對這些口號,亦有不同的解讀。反指控方專家認為「光時」只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解釋,並未有足夠理據支持。

修辭學上革命可解重大改變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今續代表辯方作供。李稱辯方的專家在研究「光時」之意時,用了多個方法,包括小組討論、電話訪問和到示威現場研究,以互相補足。相對控方的專家劉智鵬教授,卻強調理解字眼及其約定俗成的用法。

李又出控方專家未有重視修辭,如「革命」其實也可解作「重大改變」,若使用修辭方式,意思不一定是推翻政權。

辯方專家對「光時」口號的看法。(詳看下圖)

示威者有個別訴求

對於高級督察張偉文統計「光時」口號在示威時出現,和伴隨分裂或顛覆國家元素出現的次數。李立峯認為,它們同時在示威中出現,示威者除了有共同追求的目標,亦同時有個別的訴求。他以七一遊行作例子,示威者都是對政府不滿,但同時亦有個別訴求,如同志團體要求平權。

李補充,即使示威者有共同目標,但目標的詮釋也有不同,並以2014年的雨傘運動為例,當時示威者要求「我要真普選」,但何謂「真普選」,示威者間也有分歧。

討論區上對光時意思也有分歧

李續稱,在連登討論區的研究上,其研究團隊亦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港獨」和「五大訴求」字眼,搜尋於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在討論區中出現的情況。李亦有觀看部份帖文和留言,並指當中顯示對「光時」的意思有分歧。

控方單一解法未有足夠理據

李認為,控方專家,即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認為「光時」只有一個意思,即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說法,未有足夠理證據支持。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控方專家對「光時」口號的解讀。(詳看下圖)

+15

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