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國泰員工9月1日起 無針卡或檢測不能入公司當放無薪假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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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航空繼上月去信要求機組人員接種疫苗後,消息指,集團昨(23日)再去信員工,要求他們9月1日開始,進入公司辦公場所時,必須出示針卡或陰性檢測證明,否則將禁止踏入辦公範圍,並當作無薪假處理,推翻國泰上周二(13日)曾明言不會強制員工出示針卡或檢測證明的說法。

國泰確認事件,解釋做法是要應對潛在公共衞生風險,但未有回應是否推翻早前對員工的承諾,僅表示會為駐港後勤員工提供疫苗假期及一系列獎勵。

勞工處則指,《僱傭條例》就解僱或停工等均有清晰條款,僱員可就僱主非基於條例規定解僱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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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接獲國泰人事董事黃瑋彤去信員工的內部電郵指,公司將於9月1日起推出新政策,要求僱員屆時必須完成疫苗接種,並在進入公司辦公場所時出示針卡證明,否則要每隔兩周檢測一次,並在上班時出示陰性證明,無法出示其中一項證明的員工將不能踏足辦公範圍,並會當作無薪假處理。

電郵解釋決定指,接種疫苗是對個人、家庭、社區最好選擇,以達致邊境重開及國泰航空復甦,而疫情未止加上Delta變種病毒襲港,僱主有責任關注員工能否安全辦公,遂作出此決定。

黃瑋彤感激已接種疫苗的同事,並鼓勵仍未打針的同事盡快預約,公司將於8月9日舉行第二次外展疫苗接種計劃,國泰城的診所亦可為員工注射科興疫苗。她又提醒已打針的同事記得參加8月31日的疫苗大抽獎。

國泰回覆查詢時確認事件,強調做法是用以應對潛在的公共衛生風險,並會為駐港後勤員工提供兩天疫苗假期,而所有已接種疫苗的駐港員工亦有機會贏取「亞洲萬里通」里數和一系列其他獎勵,包括免費機票及酒店度假套票。

國泰又透露,至今已有81%駐港員工已接種或已預約接種疫苗,當中包括97%機師和85%機艙服務員,較上月略升,對此深表感激,又指深明部分員工對接種疫苗仍有顧慮,已為所有駐港員工免費提供接種疫苗前的醫療評估。

勞工處表示,《僱傭條例》並無規定接種疫苗或檢測的獨特情況,惟條例就解僱或停工等皆有清晰條款,僱主必須遵守,僱員亦可以就僱主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解僱或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申索。處方建議僱主與僱員保持良好溝通、協商打針或檢測的安排,並應顧及不適合打針者的需要,為他們作出其他合適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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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是國泰航空相隔一個月後再次去信員工谷針。《香港01》上月24日報道,國泰航空營運及航空服務總裁韓兆傑向機組人員發出的內部信件,要求所有駐港機組人員一定要在8月31日或之前打齊兩針,若因為身體問題而未能接種疫苗的人,公司會有短期過渡性安排,但明言會評估他們能否繼續受聘。

對於僱主給予接種和未接種疫苗員工待遇有差別是否違法,平機會表示需考慮以下情況,包括具有受保障特徵的僱員,例如懷孕或患有長期病患僱員會否較難符合有關要求;僱員是否因不能符合要求而蒙受不利;及相關條件或要求有否合理理由支持。

平機會稱,當考慮措施是否有理由支持時,僱主應留意,即使措施背後有合理目的,做法亦需與該目的有真正關連,且合符比例,而不同行業、不同工作崗位有不同要求,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個別個案及實際情況而定,而現行《僱傭條例》保障僱員享有僱傭合約一些基本保障,有需要時,僱員可以按《僱傭條例》向勞工處作出查詢。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早前則表示,鼓勵市民接種政策應提供額外便利,而非令不接種的人要接受更差待遇,若僱主以保障公共衞生為由,差別對待打針及不打針員工,技術上屬歧視,亦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但仍是視乎有關措施是否「合理」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