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惠康鯽魚含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指令下架

撰文:朱海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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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規定食物中不可含有孔雀石綠,但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發現,大角咀海富商場超市惠康的鯽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含量為十億分之零點九五。

食安中心今日(28日)表示,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在大角咀海富商場G23號舖超市惠康抽取鯽魚檢測,發現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十億分之零點九五,惠康已經得悉違規,並會停售有關食品。食安中心正追查有關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鯽魚。(香港中小企常用食物規格資料庫)

食安中心稱,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