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涉發布煽動言論 擺街對警作無根據指控 煽惑憎恨中國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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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涉去年多次擺街站,高叫光時等口號,他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受審。控方今日(29日)在庭上讀出的開案陳詞透露,譚在街站或公眾活動期間,曾對警方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煽惑憎恨中國政府等。譚曾主持街站時向輪候者發問,若輪候者以預期答案作答,譚便會給予免費外科口罩,而預期答案中包括貶損警方言論;譚亦曾與途經的市民口角,該市民因被罵「大陸喱」而感到嬲惱和侮辱,於是報警。

在8個公眾集會宣傳等喊口號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譚得志(48歲)於2020年1月至7月期間,出席或主持8個公眾集會、宣傳街站和遊行,並叫喊不同口號,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

被告譚得志被指在擺街站時作煽惑憎恨中國的言論。(資燉圖片)

對警方作毫無根據的指控

控方指,被告於2020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舉辦的公眾集會發言,集會的參與者大多數為學生,被告帶領參與者多次叫喊「解散警隊,刻不容緩」、「黑警死全家,死完男家,死女家, 死完阿爸,死阿媽,死完姑媽,死姨媽」等,對警方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並鼓勵參與者對抗警方,他亦主張就主權獨立進行討論。

被告亦煽惑在場參與者參與在當年1月19日的「港島區公眾遊行」,但他明知該集會已被警方反對。

銅鑼灣帶領群眾辱罵警員

控方又指,被告在2020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主持街站,帶領一群約 70至80聚集圍觀的人對警員呼喊辱罵言詞及粗言穢語。

控方亦指控,被告在當年3月15日,在牛頭角下邨商場外主持街站,被告向在街站的輪候者發問 ,若輪候者以預期答案作答,被告便會給予免費外科口罩,而預期答案中包括貶損警方言論。控方指,被告藉此不斷煽惑輪候者,對香港警方作出貶損性、毫無根據的指控和評論。

罵路過市民大陸喱

期間有市民經過,覺得被告人抹黑警方和誤導公眾,便說:「返你屋企光復啦你」,被告即叫喊:「睇路呀!返大陸啦!大陸喱!」該市民因被稱「大陸喱」感到嬲惱和侮辱,於是報警。

警方要求解散人群仍置之不理

被告亦於2020年5月24月在鉰鑼灣街站,展示「國安法其實就是黨安法,保障黨的安全,卻踐踏人權、殺滅自由」等標語,亦公開發言、叫喊口號,吸引多人聚集。雖然警方要求被告解散人群,但被告卻對命令均置之不理。

擺街站煽惑憎恨中國

控方也指控被告同年在旺角、黃大仙、觀塘、藍田擺街站時作出類似的行為,煽惑憎恨中國政府等。

控方指出,光時口號在案發時是有「港獨」、或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