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集結案|黃浩銘求情指平亂非要懲罰民意 案於9月1日判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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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禁蒙面法》實施後,7名泛民人士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等,涉煽惑及組織當年的10.20九龍遊行。各被告今日(20日)進行求情,多人指當日主張和平、非暴力遊行,望法庭也考慮到他們多年服務社會,曾遭僱主虐待的印傭Erwiana更為梁國雄和吳文遠寫求情信,讚揚他們為外傭爭取權益。在庭上親自陳情的黃浩銘則表示,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對當日所為不感羞恥,又提到若不希望社會動亂,必要從根本上改革,而不是懲罰民意。案件將於9月1日判刑。

7名被告: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除了何俊仁外,其餘6人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而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則另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七名被告及他們所涉的控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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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iana為梁國雄吳文遠求情

多名被告求情指,當日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遊行,質疑按當時的社會狀況而言,無論有否出現遊行都會發生暴力事件,亦強調他們多年服務社會,其中梁國雄和吳文遠獲曾經遭僱主虐待的印傭Erwiana親撰求情信,讚揚他們致力為外傭爭取權益。

黃浩銘稱不會尋求法庭憐憫

黃浩銘及楊森今日均在庭上親自求情。黃浩銘指,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又稱雖然他們當日沒有鼓動或作出暴力行為,但相信所發生暴力事件仍然可以算在我們頭上。他質疑若果香港有公平的選舉制度、完善的立法會,又何來會出現暴力衝突呢?

平亂不是懲罰民意

他直言「治亂治其本源,醫病醫其病根」,若不希望社會動亂,必要從根本上改革,挽回民心,而不是懲罰民意。他表示對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能夠在出獄後與群眾同行一路,與戰友同繫一獄,實是莫大榮幸,又冀戰友要堅持信念、毋忘初衷。

楊森陳詞時則表示,會繼續爭取民主、堅持理念。

案件編號:DCCC 5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