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實施起衝突|5男女否認暴動 警方指有被告曾投擲汽油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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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6日,《禁蒙面法》實施後翌日,灣仔爆發嚴重衝突,逾20人被捕。當中3男2女被控以暴動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案件今(23日)由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女被告承認違反《禁蒙面法》,但否認暴動罪與其他被告一同受審。控方指眾被告當日裝備齊全出現在案發現場,在被截停時均有逃走及掙扎的行為,更有警員指首被告曾投擲汽油彈。

17歲女生認蒙面

五名被告:15歲林姓少年、17歲姓李女學生、蘇雅賢(20歲,女,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二年級學生)、謝兆雄(22歲,學生)及陳樂燊(25歲,結他老師),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斯道,連帶其他不明人士參與暴動,並在無合理權限或辯解而使用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當中只有李承認使用蒙面物品罪。

控方指當日有500人集結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5時許起,已有逾500人在軒尼詩道一帶集結及與警方對峙,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縱火、掘及投擲磚塊、拆毀鐵欄,及使用雜物堵路。過程中,愈來愈多示威者加入破壞鐵欄及收集磚塊,亦有兩名身穿反光衣的人士被汽油彈擊中。下午5時29分至5時42分期間,警方先後7次發出口頭警告、2次舉橙旗警告及1次舉黑旗警告,惟示威者依然沒有散去。警方遂展開驅散及拘捕行動,5名被告先後在軒尼詩道一帶被捕,其中首被告被指在早前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案件編號:DCCC10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