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阻街執法3年收逾200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第二次主動調查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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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不少商戶會把貨品放出店外街道,令本來已經狹窄的行人路,更添障礙。申訴專員公署表示,過去3年公署累計錄得逾200宗投訴,指店舖涉將貨物阻街及隨處放置雜物,造成環境衞生滋擾,甚至構成道路風險。
申訴專員趙慧賢說,有關問題持續多年,牽涉多個部門的規管及執法行動,決定主動向效率促進辦公室、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路政署、民政事務總署及地政總署,共6個政府部門展開調查,公眾亦可以在9月30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申訴專員公署早於2014年,曾完成一次與店舖阻街執法及規管相關問題的主動調查。當時公署曾指斥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各自為政,無積極承擔責任,而食環署檢控時間長、罰款金額低,更多只作警告而不檢控。調查亦指,地政總署執法時只給予通知,不會即時移走物品,執法程序費時失事,無力解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問題。

調查報告推出後,2016年實施《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望助當局更有效執法。惟公署表示,每年仍收到大量涉及店舖阻街的投訴,過去3年錄得逾20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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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指,除店舖貨物阻街外,亦有投訴指街道隨處放置雜物,如發泡膠箱、膠籃、回收鐵籠、建築物料或廢料等。公署認為,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處理,每當遇上較複雜或牽涉多個部門的情況,便有可能因權責不清,或未能及時作出協調,以致霸佔或阻礙街道問題遲遲未獲解決。

公署是次主動調查,將會向效率促進辦公室、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路政署、民政事務總署及地政總署展開調查。趙慧賢說,將會審研港府的規管工作,包括相關部門的執法及清理行動,以及跨部門的協調機制,以便有需要時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