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健仔中槍案 博士生被告認非法集結 控方接納非前線示威者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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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十一國慶在荃灣區發生警民衝突,中五男生「健仔」曾志健期間中槍倒地,現場一名理大博士生見狀即走近,並查看「健仔」情況,最後兩人均被控。「健仔」早前並已宣布流亡,同案的博士生,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控方案情指,博士生當日未有向警擲磚或雜物,他當場被捕後亦一直關心倒地受傷的「健仔」,其律師亦指,博士生一直夢想成為偉大的科學家,惟這夢想已幻滅,但他仍奮發圖強,在過去兩年完成博士課程,並考獲一級榮譽成績。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判刑,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接納被告不曾向警方擲物

被告邱宏達(28歲,理工大學學生),原被控暴動罪,但控方接納他承認非法集結的交替性控罪,指他於2019 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接納,被告在曾志健中槍倒地後,立即手持雨傘衝向曾,被警方制服後,仍不斷要求警方找人向曾施救。控方亦同意,被告當日非前線示威者,亦不曾向警方投擲雜物。

被告邱宏達承認非法集結罪,控方接納他當日站在示威者後方,且不曾向警方擲物。(劉安琪攝)

撰寫論文曾刊登於國際權威期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家中獨子,父母均為清潔工。被告品行端正、發憤圖強,曾先後報考過2次會考及高考,成績雖不算理想,但一直沒有放棄。他在2019年被捕,在這兩年間,完成物理博士課程,更是以1級榮譽畢業,其撰寫的一篇論文,更被刊登在國際權威期刊。

被捕後仍不住叫警方找人救曾

律師又指,被告當日見到首被告曾志健倒地後,高舉雙手想上前幫忙,以示不想施行襲擊。他與警方的對話,也是圍繞著要求找人救倒地的曾。

欲成科學家夢幻滅

辯方最後引述被告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渴望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為此經歷過兩次會考及高級程度會考。他自言:「我曾想過,當通過種種磨練後最終能夢想成真,我的故事會否也成為日後香港人的逆境奮鬥故事。」即使他最終未能達成夢想,仍盼望能繼續推動香港科研發展,改變香港科研不入流的刻板印象,並渴望日後孕育出一位偉大的香港科學家。

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的衝突中曾發生開槍事件,並有示威者受傷。(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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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多人向警方防線擲汽油彈

案情指,事發當日大批示威者在荃灣集結及堵路,警方下午3時40分到場驅散。當時約200名示威者佔據海壩街,並在海壩街與啟志街交界以雜物築起「防線」,更匿藏於水馬及「傘陣」後與警方對峙,有人更向警方防線擲汽油彈。警方則施放催淚彈,以及使用橡膠子彈。

被告一直站在示威者後方

及至約下午4時,示威者不斷向前推進,警方防線不斷後退,橫過大河道及大河道北,示威者繼續向警方投擲磚塊等物。期間被告頭戴黃色頭盔在示威者的後方,跑向撤退中的警員,中途曾停下,亦不曾投擲磚塊等物。

見有人中槍即上前查看

其後,有警長及其隊員於鱟地坊卓明大廈外被示威者包圍,並被投擲磚塊等物。警長遂拔槍戒備,當時一名示威者以一個白色棒狀物擊打警長的右前臂,警長隨即向其身驅主體發射一槍,示威者應聲倒地。此時,被告衝向倒地示威者,並捉住該白色金屬棒,惟不久後便遭警員按倒在地。被告在被制服後,不斷要求警員安排救護人員協助該倒地的示威者。

案件編號:DCCC 48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