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前年港島大遊行 陳皓桓稱續公民抗命擬認罪 案10月再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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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前召集人陳皓桓,日前被指涉參與前年9月一次港島大遊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辯方指陳準備秉承公民抗命精神認罪,由於控方需時處理涉案片段及判刑資料等,裁判官准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再提訊。

被告陳皓桓(25歲),被控於2019年9月15日,在香港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的遊行。

辯方律師稱,陳當日是以公民抗命方式進行,故會選擇認罪。惟控方稱將會播放一段少於30分鐘的片段,但該片還未交予辯方,同時亦需時準備判刑案例,及相關片段截圖等,故要求押後。辯方則要求下次聆訊時能即日處理量刑。

陳除了本案外,尚涉一宗被指參與去年7.1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該案將於10月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陳早前已表示會認罪。陳今被押走前亦有大喊說:「中秋節快樂!」

案件編號:ESCC20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