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國安慈善團體將失免稅資格 許正宇:無理由捐錢畀你做壞事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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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日前修訂有關慈善機構豁免繳稅的稅務指南,任何團體若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活動,稅局可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9日)在電台節目中指,慈善機構目標應是導人向善、推動社會前進,但危害國安或非法行為並非相關範疇:「我心目中慈善係導人向善、做好事,作為捐款者角度,無理由『好心做壞事』,我畀錢你做壞事。」他強調,當局一直都有使用相關守則,現時只是加入國安元素,並形容稅局人員十分專業,不會隨意作出指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資料圖片)
喺我心目中慈善係導人向善、做好事,從捐款者角度,無理由『好心做壞事』,我畀錢你做壞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許正宇說,今次修訂指南後,無論新機構或現有機構,政府都會檢視其工作有否偏離宗旨,倘有差別,便會展開行動。他又強調,慈善機構都希望「導人向善」、推動社會前進,但危害國安或非法行為並非相關範疇,故修訂後大家會更清楚:「喺我心目中,慈善係導人向善、做好事,作為捐款者角度,無理由『好心做壞事』,我畀錢你做壞事。」

稅務局日前修訂有關慈善機構豁免繳稅的稅務指南,列明如果任何團體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局將不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可被撤銷豁免繳稅資格。(資料圖片)

不會將政府不喜歡機構定性危害國安 許正宇:稅局好專業

對於有宗教團體及社福工會認為不利國家安全定義太模糊,擔心日後當局不滿某些團體便可指控他們,許正宇回應指:「絕對唔會!」他解釋,在檢視個案時會由稅務局界定,又表示「稅局同事好專業」。

許說,政府一直都有使用相關守則,現時只是強化及加入了國安元素,非新鮮事,使社會及慈善團體有清晰說法:「令大家知道有邊啲嘢應該做,有邊啲嘢唔係屬於慈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