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擺街站遇襲 無業漢認扮支持者傷人 官稱不能容忍囚9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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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於屯門「擺街站」宣傳時,有一名支持者要求合照,惟該「支持者」卻突取出刀刺向何的左胸,何與他的保鑣同告受傷。「支持者」被制服後並大叫:「721元朗事件係你嘅所為。」又強調不可讓何君堯當選。該「支持者」早前承認傷人罪,今(2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9年。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恐佈和不理智,何君堯當時在街上只是進行合法活動。法官指,不論被告動機為何,背後是否政治原囚,都非犯案的藉口,其行為非文明社會所能容忍。

官指被告預謀犯案

此外,法官指被告在案中有預謀,案發前數天已到涉案街站,並在案發時帶備兩把刀,猶幸何的傷勢不嚴重。

法官讀出何君堯的創傷報告,指因他性格樂觀,可克服障礙,已重回正常生活,惟何出席公開場合時會提高警剔。就涉及何君堯保鑣的控罪,法官指雖然保鑣傷勢不嚴重,但考慮被告被制服後,仍然未放棄,最終傷及保鑣,法官因此就此罪,判他監禁27個月。本案兩罪則同期執行,即被告共被判入獄9年。

被告被判刑後,多名旁聽人士均向被告謂:「撐住呀」。

原被控企圖謀殺

被告董栢輝,31歲,無業。他原被控企圖謀殺罪,他否認該罪,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有意圖而傷害何君堯。此外,被告亦承認1項傷人罪,指他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何的保鑣張英才。

被告在街站徘徊問何會否出現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11月4和5日,在涉案地點的街站徘徊。他並於11月4日,向街站義工查問何君堯會否出現。

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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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取手機拿出刀

案發當日早上,何君堯在街站出現並就他參加區議會選舉作宣傳。被告早上8時40分左右持一束花走向何,並自稱是何的支持者,要求合照,假裝取出手機時,從袋中取出一把33厘米長的刀,刺向何的左胸。

何即閃避但仍然中刀。何的保鑣和他人制服被告時,左前臂和胸口受傷。被告被到場的警員拘捕後,在他的袋中發現另一把刀。

何胸口有兩2厘米裂傷

何和保鑣均被送院接受治療,檢查發現何的胸口有兩厘米裂傷和血腫,他於兩日後出院。保鑣的左邊肋骨位置和左前臂,分別有裂傷和擦傷,於同日出院。

庭上早前播放涉案影片,被告被制服後不斷叫喊:「何君堯死啦!」、「殺咗何君堯」等,他又稱:「我今日嚟咗,我就冇諗過有命走架啦...仲唔一刀插死我?」

被告曾提何與白衣人握手

被告又稱:「721元朗事件係你嘅所為,白衣人同你握手條片全世界都知。」他強調不可讓何當選,謂:「呢個咁既人佢唔配做議員,佢謀害香港市民呀」。

案件編號:HCCC1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