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羅致光: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僱主有時間專項戶口儲錢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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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新一期的《施政報告》,當中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草案將在下個立法會審議。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日(8日)在記者會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之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仍然可以對沖;而生效之後,首日起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額,就是由零開始,因此頭幾年每宗個案的金額都會相對低。他並指,制度設計是希望初期發揮較大的幫助,讓僱主有足夠時間透過專項戶口儲錢。

政府今早舉行記者會,多位局長解說新一份《施政報告》。(余俊亮攝)

羅致光表示,局方會在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取消「對沖」條例草案,訂立強制儲蓄計劃,協助僱主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潛在開支。而取消之前的金額,仍然可以對沖,生效後,則由零開始,因此頭幾年每宗個案的金額都會相對低。

被問到首3年企業每裁員一人,僱主最多補償3000元,其餘由政府資助,企業的承擔是否太少,羅致光回應指,制度設計是希望在初期發揮較大的幫助,讓僱主有足夠時間透過專項戶口儲錢,而政府之後的資助將會減少,相信經過一段時間,僱主掌握制度安排之後,問題和難度會較小。

羅致光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之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仍然可以對沖。(余俊亮攝)

至於檢討《僱傭條例》有關「4-18」連續性合約,即是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的規定,羅致光表示,當然會用2015年的討論作為基礎,相信會有兩個討論方向,一是在4星期內做滿72小時,未必要符合連續4星期,或每星期做滿18小時的要求;二是對於4星期內未能做滿72小時的自由工作者,可否按比例在法例上保障員工。他相信,僱主及僱員要保持互諒互讓精神繼續探討,重申政府目前並無立場。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在之後的「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對沖』安排:優化政府資助計劃」技術簡介會上表示,政府的資助計劃為期25年,承擔額較之前所講的沒有增加,加上通脹大約為332億元。但由於過往商界對兩層資助的計算方法感到成本難以預算,因此是次設計有所優化,讓企業能夠有所預算。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下一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對沖」。(資料圖片)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圖右二)表示解說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設計安排。(袁澍攝)

孫玉菡表示,頭三年政府的資助相對多,目的亦是方便企業過渡。在早前勞僱會上,勞方代表曾表示會否出現有僱主濫用,增加炒人,但資方代表則表示員工是珍貴資產,不會隨意解僱。他指,僱主解僱僱員後,需要先給出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其後向勞工處申請資助,一般在幾個星期內的合理時間可以批出。政府方面會有檢察,如果存在欺騙行為,會取消資助資格,不排除會報警。政府資助是方案通過實施,會5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