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再有5人認罪 黎智英等3人受審 鄒幸彤:悼念毋須批准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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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仍到維園出席六四晚會,案件今日(1日)開審,但再有5人認罪,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5人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11月12日。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維持不認罪受審,鄒答辯時更稱:「悼念毋須批准」。

是日聆訊涉及8名被告:李卓人、蔡耀昌、黎智英、梁耀忠、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今日參與未批准集結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則另承認煽惑罪;李卓人再承認舉行罪。

8名今日應訊的被告中,只有蔡耀昌(左)及梁耀忠(右)仍可步出法院,其他被告均因涉及其他案件而被還柙。(李慧娜攝)

5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鄒幸彤稱悼念毋須批准

餘下3人即: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否認煽惑及參與罪受審。鄒幸彤否認控罪時指,「悼念毋須批准」,而何桂藍在否認控罪時則稱「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

3名不認罪接受審訊的被告。(詳看下圖)

黎智英曾在訪問呼籲宣揚六四

就3名不認罪的被告,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出,2020年6月2日蘋果日報發佈黎智英的訪問,黎在訪問中呼籲市民要繼續向世界宣揚六四事件及發聲。鄒幸彤則被指當晚有在維園水池與李卓人等一起點著及舉起蠟燭,並推開圍欄進入球場;何桂藍當晚亦有手持蠟燭坐在球場。

認罪5人均有出席六四集會

就認罪的5人,控方指支聯會去年有向警方申請於6月4日在維園舉辦公眾集會,警方考慮到公共衛生的風險,拒絕集會申請。惟李卓人仍在同年6月1日在維園水池開記招,指支聯會會在全港各區進行悼念,他在6月4日晚仍會到維園悼念,又呼籲市民參與悼念活動。

在六四當晚,李卓人帶領多人在維園水池點著及舉起蠟燭,包括、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李卓人並進行發言,呼籲市民要繼續悼念,在全港各區點起蠟燭,亦大叫口號「平反六四」、「追究屠城」、「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等。

會上有人放白花及高叫口號

除今日認罪的5人外,另有多名同案被告拉開圍封足球場的鐵欄,並進入足球場繼續高叫口號,期間有人在地上擺放白花。活動期間,有不知名人士高叫香港獨立的口號。

案件編號:DCCC857-893/2020